【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企業招聘程序

文/匡正義

人氣 19

【大紀元2014年02月22日訊】讀者朋友,大紀元時報為您開闢這個《法國實用法律專家解析》欄目,內容涉及旅法華人、華僑和莘莘學子生活中的各種問題,由資深律師給予貼近實際、通俗易懂的解答。有實際問題需要解答的讀者朋友也可以通過郵件、電話與本報聯繫:電子郵件 dajiyuan.fr@tvsmo.com,電話 +33(0)1 69 24 65 69。

問:我在2007年9月創立了一家小型電腦公司,一直沒有僱人。最近隨著業務的擴大,我想招聘兩名員工。請問法國法律在招聘員工方面有何要求?如何辦理行政手續?

答:企業在招聘員工時所要履行的義務主要有:

辦理職工申報和社會保險

當企業聘用員工、開業或者收購其它企業時,除了臨時工、農場季節工、短期演藝人員和個人僱主之外,要在8天內填寫好提交「統一招工申報」,並把申報用收件人簽字的方式寄給勞工檢查局。與此同時,企業還應該為員工辦理社會和失業保險、勞動醫療登記和體檢。社會分攤金可以上網申報。

簽署工作合同或者聘書

企業應該在兩個月內和長期聘用的員工簽訂工作合同,並向員工提供統一招工申報的副本或者第一個月的工資單。在聘用短期員工時,企業必須在員工開始工作的兩天內和他簽署工作合同。在聘用非歐盟國家公民時,如果工作期限在12個月以上,企業必須在員工第一次入境或首次領取居留證時,為每名員工向移民局支付900歐元(工資金額不超過SMIC的1.5倍)或者1600歐元(工資金額超過SMIC的1.5倍)的稅金;如果員工的工作期限在一年以下,上述金額分別為70歐元(工資金額不超過SMIC)、200歐元(工資金額不超過SMIC的1.5倍)和300歐元(工資金額超過SMIC的1.5倍)。

建立員工登記冊

聘用員工的企業應在員工登記冊上記錄以下信息:

*員工姓名、國籍、出生日期和性別;
*員工的工種、職稱、進入企業的日期;
*外國員工持有的工作許可的居留證號碼(有問題可向國際移民局查詢,電話:01 53 02 25 50);
*工作合同性質,如「職業安置合同」、「短期合同」、「學生」、「臨時工」、「半工」或者「外派人員」;
*離開企業的日期。

這一套登記冊可以用電子文件代替。

此外,企業主應履行的義務還有:

*建立工資賬目並保留工資單副本(保留期限為5年)(工資:賬目本也可以用電子文件代替);
*保留勞工局檢查的相關記錄;
*在便於員工進入的勞動場所張貼當地勞工局、勞工檢查員、勞工醫生的地址、姓名、電話、行業協議的查詢方式、企業內部規章、工作和休息時間、吸煙禁令標示、風險評估文件的查閱方式。

最後,為了便於小企業招聘員工,政府還推出了企業招工憑證體系(titre emploi-entreprise)和招工支票服務體系(service chèque-emploi)。這個兩個體系自2009年4月1日起合併為企業招聘服務憑證機構(titre employ-service entreprise)。參加該體系的企業由全國統一機構計算社會分攤金,向員工出具工資單和聘用憑證,向僱主寄發繳納分攤金的證明。這些證明可取代工資單和工作合同,員工可據此享受社會保險、領取退休金和失業金等各項權利。@

(責任編輯:德龍)

相關新聞
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法國法律問題解答】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