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債公司張冠李戴 紐約高院上訴局譴責
【大紀元2014年02月20日訊】(紐約訊)2月13日,紐約州高級法院上訴局二分部作出決議,對律師科恩(David A. Cohen)以及他所擁有的科恩.斯萊維茲律師事務所(the Law Firm of Cohen & Slamowitz,下稱「C&S律師樓」)進行譴責。
科恩.斯萊維茲律師事務所名為律師事務所,實為典型的討債公司。在消費者事務網站(consumeraffairs.com)上,科恩.斯萊維茲律師事務所一共接到了27個評價,全部是負面評價。在網站有評級的法律服務機構中,科恩.斯萊維茲律師事務所名列倒數第二。從這一點上,很容易理解上訴部二局的決定。
「不能相信債務人說的話」
對科恩和C&S律師樓的調查起源於2008年11月3日,當時第十司法區申訴委員會接到對科恩的4項投訴,指科恩和他的律師樓「職業行為不當」。在三次更換特別裁判員之後,申訴委員會在2011年6月30日舉行了聽證,特別裁判員最後裁定其中兩項指控成立,但另外兩項指控不成立。申訴委員會上訴到紐約州高級法院二分部,請求確認裁決結果,當事人(科恩)也同時應訴,要求確認申訴委員會的部份結論,並駁回部份結論。
科恩本人沒有出席聽證,只提供了阿布拉姆森(Ronald M. Abramson)律師的專家證詞。阿布拉姆森也是馬里蘭申訴委員會的成員,他認為科恩的行為非常合理,因為科恩不能相信債務人說的話是真實的。而且,退其次,阿布拉姆森認為科恩的行為沒有違反《公平債務追討行為法》(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FDCPA),所以談不上「職業行為不當」。事後,阿布拉姆森承認自己有說法有誤,因為裁定「職業行為不當」與是否違法沒有關係。
兒子欠債 父母房產遭扣押
2003年3月,有人請科恩和C&S公司從一個名叫Frank Mandriota(小Mandriota)的人那裏追討1千8百塊。結果科恩搞錯了追討對象,找上了小Mandriota的父親:73歲的Frank A. Mandriota(老Mandriota)。
法庭文件顯示,在2003年3月,科恩從客戶手中接到了小Mandriota的信息,包括出生日期和社會安全號。而且,老Mandriota和他的太太在2003年7月書面通知了科恩,告訴他欠債的是小Mandriota,而不是老Mandriota。但科恩並沒有理會,而是繼續討債,並導致老Mandriota被多次傳喚。而且,科恩從拿騷郡法庭獲得法庭令,對老Mandriota位於紐約法明代爾的房地產施加了產權負擔(encumbrance),擁有了該房地產的置留權。2004年12月,老Mandriota夫婦發現了這一問題並一直試圖解除產權負擔,這一法庭令直到2005年3月才解除。
搞錯討債對像 不合理也不正當
和阿布拉姆森的看法恰恰相反,上訴局二分部認為科恩的討債行為既不合理也不正當,特別是在Mujtaba、Quader和Kerschhagel三個投訴中,科恩和S&C公司幾乎可以算得上是明知故犯的程度,而且是在對方一再提醒他們找錯了人的情況下,科恩和C&S仍然不停騷擾對方,而且繼續推動司法程序。
在Mujtaba的投訴中,科恩從客戶那裏獲得的真實債務人名叫Ghulam Mujtaba,但科恩和C&S公司卻選擇了一個叫Gholam Mujtaba的人作為追債對象。科恩從另外一個客戶那裏獲得一個債務人的名字叫Muhammad Qader,C&S公司討債的對象是Muhammad Quader。另外一個案件中,科恩和C&S公司真實要討債的對象是位於歐文頓(Irvington)的Kerschhagel,而且對方已經在償還了自己的債務。但科恩和C&S公司卻抓著一個位於多布斯碼頭(Dobbs Ferry)的Kerschhagel的人不放。
最後,紐約高級法院上訴局二分部確認了申訴委員會的裁決。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