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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3月起未標解凍肉 最重罰15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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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02月18日訊】(大紀元記者施芝吟台灣台北報導)台灣有少數販售雞肉的業者,會將冷凍進口的雞肉解凍後,混在國產雞肉內販售,賺取價差。為了杜絕黑心雞肉,農委會研發出酵素辨別法,3月起,賣場若沒標示解凍肉被驗出,將會依〈消費者保護法〉重罰6~150萬元。

冷凍後再解凍的肉品,微生物將倍增孳生,影響消費者食品安全。農委會研發出酵素法,要揪出進口冷凍雞肉解凍後混充國產雞肉、賺取快2倍價差的不肖行為,避免業者用快過期、便宜的冷凍肉混充冷藏肉販賣,可區隔國產和進口肉品,供消費者選擇。農委會將在下週邀集8大通路,共40家業者開會,說明相關規定。

自3月1日起,賣場、超市販賣的肉品,強制標示是否為解凍肉,抽驗發現違規將限期改善;若仍不改善,農委會將以消費者保護法做出裁罰,最重可罰150萬元。◇

(責任編輯:韻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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