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12日電)監察院說,檢察官處分書無外語譯文,損害外籍人士訴訟權益,今天糾正法務部。
監察院司法及獄政委員會今天通過監察委員沈美真提案,糾正法務部。
監察院說,法務部沒有督促所屬機關,依法於送達檢察官處分書等訴訟文書時,併附外籍被告或告訴人所通曉語文的譯文,相關處分書也沒有送達給外籍告訴人的代理人,有損訴訟權益。
糾正案文指出,「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自98年12月10日施行至今,法務部仍未督促所屬檢察機關依該公約及法院組織法等規定意旨,於送達檢察官處分書等訴訟文書時,併附外國籍被告或告訴人所通曉語言的譯文,有損其及時答辯的防禦權、或提起再議或請求交付審判的訴訟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