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書】司法腐敗在遼寧省監獄管理總醫院的體現
【大紀元2014年02月11日訊】
一、扭結在一起互相維護的腐敗鏈
分到遼監總院的犯人拿三萬五千元就可以獲得自己要幹的崗位,例如:可以去病犯監區當雜役,或到生產監區當大組長或小組長或者去伙房做飯。因為這些崗位有充分的自由條件或者減刑高分。這樣的是條件犯人,每個人和不同的警察都有這樣的關係,警察和犯人也就都互相維護。
二、病犯監區成了各地落馬官員和省內各監獄有錢人享受生活的「避風港」
來 到這裡的犯人都知道這樣一句話「遼監總院是地獄的天堂」,在這裡有錢可以搞定一切,只要錢花到位,警察或在這裡上班的工人可以為犯人拿手機,犯人有手機隨 時給家人或朋友打電話送酒、肉或各種需要的東西,警察給他們往裡拿時又要收取幾百元的過路費。腐敗的大門打開了,犯人就可以在裡面設上了小灶。有的犯人喝 酒失去理智時往往容易打架,打完架怕被從天堂送回監獄,只好再拿錢給警察平事,這又成了他們的一筆灰包收入。找個有病的藉口就不做處理,使很多條令在這裡 不能得到正確執行。
三、警察和犯人成為一家
當上級來這裡檢察時,人還沒到這裡早就知道了消息,把手機收上來,拿到外邊去,無論怎麼檢察也沒有。各種違禁品、各樣東西就放到了醫生的藥庫或庫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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