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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跨年夜小黃超收喊價 最高罰9萬元

【大紀元2014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灣台北報導)針對跨年夜計程車駕駛漫天喊價、超收車資問題,台北市公共運輸處30日指出,跨年夜屬夜間加成時段,只能依計費表金額加收20元,超收或喊價違反規定,民眾除了拒絕搭乘,並可記下車號、駕駛姓名、乘車時間地點等向公運處或撥打1999申訴檢舉。

目前台北市計程車僅有夜間11時至翌晨6時(以上車時間為準)加收20元的規定,其餘時段均應依跳表計費。公共運輸處表示,計程車跨年夜仍應依公告費率計費,喊價、超收車資行為已屬違法,若查證屬實可依《公路法》處罰計程車司機9千~9萬元。◇

責任編輯:韻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