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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2月2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靜君台北29日電)行政院消費者保護處針對老人福利機構,進行管理、衛生、公安及定型化契約條款聯合查核,發現20家老人福利機構中,18家有缺失。
消保處針對20家老人福利機構(養護中心)進行聯合查核,針對經營管理、衛生、公安、定型化契約等項目進行查核,發現只有2家全部符合規定,其他18家業者都有缺失,其中還有1家業者檢查項目完全不合規定。
消保處說,已請衛生福利部及內政部函轉相關縣市政府積極複查,妥適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