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華裔學生林俊肢解案 被告5項控罪全成立
【大紀元2014年12月24日訊】(大紀元記者譚雅加拿大蒙特利爾綜合報導)經過2個多月的庭審,華裔學生林俊被害案於12月23日星期三在蒙特利爾法庭宣判。被告盧卡‧馬格諾塔(Lucca Magnotta)被裁決5項控罪全部成立,獲終身監禁。宣判當日林俊父親通過律師在法庭宣讀了受害者聲明,表達失去愛子之痛和對判決結果的滿意。
陪審團閉門討論7天
自上週一(12月15日)開始,陪審團進入閉門討論階段。經過7天多的討論,陪審團最終於12月23日上午給出了裁決結果。
當日上午11點14分,法庭宣布了陪審團的裁決結果,被告馬格諾塔被控5項罪名全部成立,包括:一級謀殺罪、刑事騷擾聯邦總理哈珀和國會議員罪、郵寄猥褻物品罪、辱屍罪和公開猥褻物品罪。
在午間休庭結束後,法官在23日下午2:30分宣布了判決結果。按照加國法律,一級謀殺罪意味著終身監禁,並且25年內不得假釋。對於其餘4項指控,法官表示,「考慮此案的極端特殊性」,全部按最高量刑處理,分別為5年、2年、2年、10年的最高刑期,累計19年。
宣判時,被告馬格諾塔除雙目低垂外,沒有任何表情,僅僅在被法官問到是否對判決結果有意見時,用微弱的聲音回答說「沒有」。
檢查官讚陪審團工作出色
控方檢察官路易斯‧布提耶(Louis Bouthillier)對判決結果表示滿意,並稱讚陪審團工作出色。對於陪審團在第8天才給出結果,他表示並不意外,因為此案任務艱鉅,庭審耗時11週,涉及5項指控,證據包括150個物證和長達125頁的心理專家證詞。
在案件審理伊始,馬格諾塔便承認犯罪事實,但辯護律師試圖以精神異常為理由,證明案發時他無法分清自己行為的好壞,從而無法承擔「犯罪責任」。因此,就謀殺定罪一點,法官給出陪審團4個選擇:一級謀殺罪,2級謀殺罪,2級過失殺人罪,或者是精神異常不負有刑事責任。法官告訴陪審團,如果馬格諾塔被認定精神異常,那麼該結論也同樣適用於其他4項指控。
控方檢查官在庭上力證馬格諾塔的行為是有計劃、有預謀的。其中,馬格諾塔在案發前寫給一名英國記者的電子郵件成為此案關鍵性證據,在信中,馬格諾塔說計劃拍一部殺人的視頻寄給對方。
林俊父親發表受害人聲明
一直在蒙特利爾參加整個庭審過程的林俊父親,當日通過律師在法庭上宣讀了令人心酸的受害人聲明,表達了老年失子之痛和家人所承受的折磨。
聲明中表示對判決結果滿意,可以告慰愛子在天之靈。但遺憾的是未能從庭審中了解到案發當晚的真實和完整情況。
林父代理律師向媒體表示,林父留在加拿大參加庭審的主要原因之一,是希望聽到被告對自己行為表示懺悔和道歉,但卻沒有得到。
2012年5月25日,來自中國武漢的34歲華裔學生林俊,在蒙特利爾被盧卡‧馬格諾塔殺害並肢解。此案震驚世界,兇嫌外逃後在德國被逮捕。案件從今年9月29日正式開庭審理。
責任編輯:顏永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