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2月23日報導】(中央社)義美總經理高志明今天在義美的臉書上貼文表示,要為無辜、無奈、無助的消費者、微型攤商等請命,盼重修「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
高志明表示,自「三聚氰胺事件」之後的「塑化劑事件」、「毒澱粉—順丁烯二酸事件」、「瘦肉精事件」、到「廢棄食用油」、「混油」、「添加工業用染料」、、等,並沒有因為「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的不斷修正而徹底根除。
近幾年來,「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經數度修訂,並沒有真正為消費者、微型攤商、小型餐廳,及疲於奔命的衛生官員解決「食品安全危機」。
他指出,新法未能彰顯政府應該為人民盡「教育‧輔導‧協助」的責任;唯獨凸顯「嚴懲‧重罰」的家戶長心態。
高志明點出了大家的疑問,「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又能幫忙消費者做什麼?連「消基會」都抱怨「集體求償困難」之時,華而不實的「嚴懲‧重罰」法律,變成只是政府「應付怒氣衝天民怨」的救急仙丹。
到底保護到「消費者」了嗎?解決「台灣的食安問題」了嗎?
他說,站在小老百姓的立場想一想:只為養家活口的微型攤商、小型餐廳業者、農民,那知道「三聚氰胺在那裡?」、「塑化劑 在那裡?」、「合格的食用油脂到那裡買?」、「那裡知道 農藥殘留量?」此時,政府不為人民盡「教育‧輔導‧協助」的責任,合理嗎?
高志明表示,當小型烘焙商店,因政府無法告知那裡可以買到沒有問題的油脂,而被消費者要求退貨、賠償的經營危機時,所有損失必須由無辜、無奈、無助的商店承擔之時;政府又在那裡?
台灣絕大多數傳統食品廠、餐飲業者、夜市攤商,都是「微型、小型」,都是「克勤克儉在經營」。
高志明說,「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範需招募多種具備證照的專業人員,辦理「食品衛生安全管理」事項;在無能力聘用資訊人員的情況下,必須隨時報備供餐情況,並需視業別填報、或配合「非登不可」、「非追不可」、「非驗不可」、「非報不可」、「非查不可」的各種「食品雲追溯、追蹤」、或「地方政府稽查」。
此時「微型、小型」與「農業生產的農民」非常無辜、無奈、無助,也遠遠超過他們的能力負擔。但是卻看不到「輔導管理中小企業、農產品農民」的經濟部、「農委會」、「環保署」有任何主動出面協助無奈、無助業者、或農民的作為!
他感慨「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欠缺跨部會合作的遺憾,可見一斑。同時為衛福部叫屈。
他說,「衛福部」並無能力解決環境污染問題、濫用藥物問題、濫用農藥問題、食材教育問題、健康醫療問題、逃避關稅問題、違規設廠問題、或廢棄食用油回收問題等,但卻必須要承擔所有人的責罵;實在非常冤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