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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權

建三江非法控告法輪功案 律師揭中共身份定罪

19日一早,8律師帶著聯名控告信來到建三江農墾檢察院,控告建三江公檢法違法(網絡圖片)

【大紀元2014年12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報導)12月19日,建三江非法控告四名法輪功學員一案進入第三天。由於建三江公、檢、法在庭審期間出現諸多嚴重違法情況,律師們一早前往建三江農墾局檢察院、紀委對此進行控告。當天開庭後,有六位律師退庭抗議,另外二位律師一度遭扣押,隨身帶的手機、手提電腦、U盤遭扣留。律師們認為對法輪功信仰案,公檢法充滿歧視,併進行身份定罪。

律師集體控告公檢法違法

19日一早,8位律師帶著聯名控告信來到建三江農墾檢察院,但檢察院說今天盤點不上班。律師們隨後去了當地紀委,紀委出來一個姓彭的主任進行接待,並接受了律師的聯名控告信。

律師們在控告書中說:「建三江農墾公、檢、法三機關違法辦案,控告人要求建三江農墾檢察院立即履行檢察、監督職責,糾正三機關的違法行為,並依法追究相關人員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玩忽職守、徇私枉法等瀆職犯罪刑事責任。」

控告書中詳細列出公檢法違法的諸多問題,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以「安保」名義安排30名警察對律師們寸步不離跟蹤、盯梢;在路上設置多道關卡、無故盤查騷擾,控制重要證人不讓出庭等。公訴人當庭隨意更改起訴書,且隱匿了重要證據。公訴人的組成、合議庭的組成、開庭地點都不合法等。光法院不合法就有11項。

建三江農墾公安局以「安保」名義安排30名警察對律師們寸步不離跟蹤、盯梢。(網絡圖片)


法庭庭審 律師與當事人一一揭露此案違法之處

律師們控告之後,前往前進法庭,繼續就建三江當局違法問題進行交涉。

黑龍江「建三江事件」中涉及的7位法輪功學員中,目前仍有4位被當局非法關押,其中石孟文在建三江七星看守所,王燕欣、李桂芳和孟繁荔在佳木斯看守所。(大紀元資料庫)

據知情者介紹,當事人法輪功學員王燕欣一到法庭,就向法院提出,這樣的往返奔波勞碌難以承受。另二位當事人法輪功學員李桂芳和孟繁荔到庭後,身體已無法支撐,先在另一房間輸液。

看守所因為對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使用酷刑等各種摧殘,令他們身心受到巨大傷害。第一天開庭的庭前會議,因為看守所不允許,法輪功學員石孟文只能在零下三十度的冰天雪地情況下穿單衣到庭,引起代理律師的震怒。消息在網上引起眾人對建三江看守所無人性的強烈譴責。

庭上律師們也就此案為何安排在荒涼偏僻的前進法庭予以揭露。律師們在控告書中專門就此說明說:「開庭地點不合法,開庭地點選擇在審理民商事案件的建三江農墾法院派出法庭前進法庭,增添訴累、增加訴訟成本,勞民傷財。」

當天庭上,八位律師分別與石孟文和王燕欣以問答的方式,將此案的違法之處一一展開,檢法人員開始還在阻攔,有律師表示每一問題的細節都涉及到自己當事人的權益和案件結果,當庭必須說清,最後參案人員無力辯駁,審判長王敬軍只得無奈地說:「你們律師和當事人就在這兒好好說一說吧。」

建三江法庭違法 六律師退庭抗議 兩名律師一度遭扣押

當天庭審進行到下午4點左右,有六名辯護律師退出法庭並解除代理以示抗議。

當晚,據辯護律師之一的唐天浩律師向大紀元記者介紹:「因為存在非常明顯的傾向性,導致庭審的不公正性,使得辯護人感到程序上存在嚴重的瑕疵,(法庭)並且不予糾正。律師對違法提出的申請也不予理睬,其他辯護人也感到無法履行辯護職責,只能退出。」

另一位退出的辯護律師王宇表示:「我們不能再辯護了,這個法庭違法情況太嚴重了,這個庭審全部違法,沒有甚麼公正、公平可言了,已經三天了,把人壓制到一定程度了,人的忍耐是有一定限度的。」

當天非法庭審結束,另外兩名律師王全章和劉連賀一度被法庭扣押,當時外面的6位律師去試圖找人,被法庭門口手執盾牌的武警阻擋。一直到晚上8點多才放人,王全章律師的電腦、手機被扣留,劉連賀律師U盤被扣留。

建三江非法控告法輪功案開庭揭中共以身份定罪

目前開庭的這4名法輪功學員,涉及到今年3月的「建三江事件」。當時3月20日,包括王燕欣、石孟文、孟繁荔、李桂芳四人在內的7名法輪功學員,與4位提供法律援助的維權律師唐吉田、江天勇、王成和張俊傑,前往青龍山洗腦班交涉,要求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石孟昌、韓淑娟、蔣欣波。11人於次日一早被強行綁架。4名維權律師被戴黑頭套和酷刑折磨,共被打斷24根肋骨,其中3位法輪功學員被酷刑致生命垂危。該惡性事件引起國際輿論和社會各界極大關注。

當時中共一共抓了十一人,四位律師被拘留後放了,四位法輪功學員一直被關押至今,現在中共還試圖對他們判刑。有律師表示他們參與的是同一活動,這是以身份定罪,不是以行為定罪,僅從這一點上講,這個也是違法的。

王宇律師表示贊同,她告訴大紀元記者說:「其實是這樣子。它就是對法輪功修煉者的一種歧視,因為不只是這個案件,包括還有一些其它地區的很多法輪功學員的這些案件,它沒有任何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而且沒有任何道理可講。因為是法輪功反正就要判。」

她還從一些公檢法工作的朋友、親屬那裏瞭解到:「有些地區有規定必須一年要抓多少個法輪功人員、你要判多少人。就是你是煉法輪功的人,那我就抓,就直接判,反正一年要判多少。」她認為這不是法律意義上的罪犯,公檢法定的這個任務非常可笑。

代理律師張維玉也認為自己當事人並不存在犯罪,法庭是因為法輪功學員的身份來定罪,他告訴大紀元記者說:「普通人如果做這種行為的話,一兩天就放了。」他還說:「庭審中,法官解釋不過去就用『我只能解釋到這』,不再解釋了,就等於耍無賴了嘛。」

代理律師藺其磊開庭第一天就告訴大紀元記者:「這是我職業生涯裡最屈辱的一次開庭經歷。因為建三江案開庭,去的時候、出來的時候都要經過這種盤查,我們認為警察不是在合法的行使職權,就是刁難或者羞辱我們。」

責任編輯:林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