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9號議案通過後 更多毒品進入加州監獄
【大紀元2014年12月02日訊】(大紀元記者張純之編譯報導)加州各縣警局表示,自從2011年州眾議院法案AB109通過以來,加州監獄裡的毒品偷運增加了,法案對違規假釋犯的「短暫監禁」(flash incarceration)正是毒品進入各縣監獄的方式之一。
109號法案規定,重罪犯如果罪名不是太嚴重、非性侵罪或非暴力的罪犯,都可以在縣監獄而不是州監獄服刑。對於已經入獄並由縣緩刑官員執行假釋的罪犯,在違反假釋規定時,無需法官命令或法庭聽證即可送入縣監獄關押10天。也就是,在不往州監獄塞人的情況下,緩刑官有了處罰違規假釋犯的一個工具。
而在AB109之前,所有重罪犯都關在州監獄服刑,由州假釋代理人監督其假釋。如果假釋犯違規,最高可重返州監獄監禁一年。但這也是造成州監獄過度擁擠的原因。
目前,縣警官員說,緩刑犯正利用「短暫監禁」往監獄裡運毒品。他們在體內藏毒,故意輕微違規被抓或者主動自首違規,而一進入監獄,就取出毒品。許多情況下他們只需被關押10天,有時因監獄太擁擠,關押時間可能更短。警官相信,違規者經常是應黑幫頭子命令而帶進毒品。
一般緩刑犯會吞下放在氣球中的毒品,這樣他們在脫衣搜身時,就不會被查出來。為了抓這類毒品走私,聖地亞哥縣已經開始使用身體掃描儀。
據美聯社報導,在調查加州10個人口最多的縣份後,發現自從2011年法令調整以來,有7個縣毒品案例顯著增加。其中,洛杉磯縣增加10%;聖地亞哥縣增加131%;橙縣增加102%;聖貝納迪諾縣增加30%;河濱縣增加50%;聖克拉拉縣從2例增加至49例。
責任編輯: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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