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總理:「我們可能阻止這場悲劇嗎?」
【大紀元2014年12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張妮澳洲悉尼編譯報導)澳洲總理艾伯特形容悉尼人質案的綁匪是省和聯邦政府甚至國家情報機構早都知曉的「瘋子」。但是艾伯特說,作為個人的想法,他不禁在問自己:這場悲劇有可能被阻止嗎?
據澳洲廣播公司報導,艾伯特說國家安全機構也有和他同樣的顧慮。
本週二(16日)凌晨在馬丁廣場(Martin Place)被警方擊斃的綁匪莫尼斯(Haron Monis),有著很長的犯罪歷史。他被控是殺害前妻的幫凶;十年前犯下40項性侵罪名;還向陣亡澳洲士兵的家屬發過帶有極端政治傾向的侮辱信件。
艾伯特承認,儘管此人有著如此的惡行記錄,他仍沒有被列入恐怖份子名單加以監視。艾伯特說,公眾有權知道為甚麼這樣一個人沒有被列入監視清單,包括艾伯特自己也想知道答案。他說:「我們需要謹慎、平靜和有條理地審視一些問題,從中學到教訓並採取行動。這是我們未來幾天和幾週內要做的事情。」
然而艾伯特也承認,即便莫尼斯已被機構監視,也許仍不能阻止這場悲劇的發生。
「即使這樣一個有問題的、令人不安的人已在我們的監視名單上,即使他被24小時監視,很可能、相當可能這個事件仍然會發生。因為要阻止這場事件發生所需的、對個人日常生活的監管程度要求真的非常、非常高。」艾伯特說,而且要全天候監管一個人也存在很大挑戰。
前軍官、現政策智囊機構洛伊研究所(Lowy Institute)國際政策客座研究員——沙納汗(Rodger Shanahan)說:「一天24小時監控一個人是非常困難的事情。即使做到了,如果他在包裡藏一把削短了槍管的獵槍,從家裏搭乘公共交通工具來到市區——正如他這兩天所為,你怎麼知道他不是某個團體或組織的一員,或是否有計劃做這樣的事情?怎麼知道他並非就是進城逛逛?你如何能阻止他,即使你看到他搭上公交系統?」
沙納罕認為,莫尼斯的犯罪記錄並不等於他就會自動被列入監視清單。「據我所知,他曾經的暴力行為,並非政治動機。」他說,「除了他寫信給士兵家屬的行為直接與政治有關聯,但其它的暴力行為看起來都是公民的刑事罪行,不是政治行為。」
責任編輯:瑞木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