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任倩雪紐約報導)10日,亞美聯盟召開會議討論有關社工執照法將修改所帶來的相關問題。
紐約州的社工執照法(New York State Licensing Law) 於2004年9月1日生效。該法律要求所有提供精神健康服務的社工必須有社工學院學歷和至少3年的工作經驗,不過豁免了很多非營利社區組織(CBO), 它們不必遵守僱傭有執照社工的規定。但是到2016年,該法律將會修改,對這些社區組織的豁免也會停止。屆時這些組織將不允許僱傭沒有執照的社工學院畢業 生。
兩年前,紐約州長庫默希望讓所有的社區機構都能豁免。紐約州目前提供精神健康服務、兒童福利服務的社工中,逾千人沒有執照。儘管醫院沒有被要求,但是已經先行開始僱傭有執照的社工院畢業生。
「全國社工協會」(National Association of Social Workers,簡稱NASW)執行主任沙克特(Robert S. Schachter)介紹說,有些社工仍然不需要執照,比如負責收集個案信息、個案管理和轉借的社工,不需執照就可上崗。但如是與患者接觸互動,就須獲得 執照才能上崗。精神健康社工須擁有社工學院的學位,並通過社工學院執照考試(Licensed Master Social Worker:簡稱LMSW)。
臨床社工須完成12個學分的臨床社工課程,並通過「持執照臨床社工」(Licensed Clinical Social Worker:簡稱LCSW)考試後獲得執照才能上崗。
「亞裔美國人社工工作組」提議與全國社工協會和亞美聯盟(AAFE)合作,與私立大學的社工學院院長會談,讓畢業生到社區機構實習,由亞美社工工作組、全國社工協會和 亞美聯盟提供符合要求的主管,監督學生的實習。
但由於社區組織缺少資金,很難僱傭到有執照的社工做實習生的主管,造成社工畢業生很難在畢業時能分配到這些機構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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