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桃園縣長吳志揚9日在「平鎮國民運動中心」預定地立牌感謝立法委員呂玉玲的爭取,該中心興建計畫」申請經費補助案,在歷經4次選址、5次會勘,終於獲得教育部體育署同意分年補助800萬元(103年480萬元、104年320萬元)辦理規畫、設計、促參可行性評估及委外營運招商等先期作業,縣府會快馬加鞭執行相關作業,以期五大體育園區、四大運動中心早日完成,造福社會大眾 。
國民運動中心之籌設,分為兩個階段;第一個階段為規畫、設計、促參可行性評估及委外營運招商等先期作業等,俟第一階段完再予以補助最多2億元之興建工程款。根據相關規定案,未來國民運動中心的設施以:室內溫水游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綜合球場、羽球場及桌球場所等6大核心設施為主。
市長陳萬得說,平鎮市人中已達21萬多人,但運動休閒設施欠缺,設置一座可多元使用的國民運動休閒中心是市長陳萬得努力爭取的目標,也是立法委員呂玉玲在中央再三向體育署反映民意的重點。
陳萬得說,這是體育署第5度到平鎮市來實地走訪了,市公所為爭取一座國民運動中心,經整合歷次會勘時委員所提供意見,決定以位於金星里內,市價逾4億元的無菸親子公里作為興建國民運動中心使用。
國民運動中心興建計畫預定地,位於中庸路和興安路所形成的住宅區,占地3567.54平方公尺,土地權屬市公所,目前為無菸親子公園。市公所的計畫是:興建地下2層、地上6層之綜合運動場館,核心運動設施則有:溫水泳池、體適能中心、韻律教室、綜合球場、羽球場和桌球場等。總費用3億3千300多萬元,將爭取體委會補助2億元,縣府和市公所各負擔668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