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4年11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平山加拿大埃德蒙頓報導)加拿大總理哈珀將於11月5日至10日參加在中國舉行的APEC會議。11月4日中午,埃德蒙頓軟件工程師李羅賓和埃德蒙頓部分法輪功學員以及民眾在省議會大廈前集會,呼籲即將訪華的哈珀總理向中共當局提出停止迫害對法輪功,停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釋放被中共當局非法關押的親人。
李羅賓的姐姐因修煉法輪功被中共當局非法逮捕,判刑3年半。加拿大國會議員布蘭特‧瑞詩吉博(Brent Rathgeber)在集會上說,加拿大絕不會以犧牲人權為代價做生意。加拿大與任何人、任何公司做生意,都必須以尊重人權,特別是尊重和平的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權力為前提。
李羅賓說,他姐姐李紅1996年開始修煉法輪功。李紅心地善良,性格爽朗,時時處處用法輪功「真、善、忍」的最高道德標準嚴格要求自己,在單位、鄰里和家庭都是人人稱讚的好人。
2012年10月30日,李紅在一家商場購物時被非法逮捕。警察藉口因為李紅在網上聊天室和手機通話時談到了法輪功。非法拘留17個月後,李紅在大連中山區法院被非法判處3年半有期徒刑,送往因迫害法輪功學員而臭名昭著的瀋陽女子監獄。
加拿大前國會議員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和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tas)合著的《血腥的活摘》和美國記者葛特曼(Ethan Gutmann)著的《大屠殺》(The Slaughter)兩本書揭露,中共從良心犯尤其是法輪功學員身上活體摘取器官,出售牟利,而遼寧省是活摘器官、殺害法輪功學員最多的省份。
李羅賓非常擔心姐姐的生命安全。他說,一想到法輪功學員被中共活摘器官就感到不寒而慄。李紅被非法逮捕後,當局不允許任何家人去探望她,家人不知道她最近的任何消息。李羅賓也非常擔心年邁父母的身體。當得知女兒被捕,羅賓80歲的母親當場昏倒,現在整日以淚洗面;80多歲的父親整日沉默不語。
李羅賓因修煉法輪功,名字在中共的黑名單上,也無法回國照顧老人。他呼籲哈珀總理在訪問中國期間,向中共官員提出無罪釋放姐姐李紅,同時要求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停止活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犯的器官。
李羅賓發言後,又有兩位法輪功學員講述了自己及家人親身經歷的迫害。
剛從中國大陸出來的原電視台記者陳女士說,在中共迫害法輪功的15年中,她先後經歷了被非法關押、審問,非法搜查,長期監控,撤銷職務,調離崗位等種種迫害。1999年7月中共全面迫害法輪功後,當地公安局和宣傳部把她和其他法輪功學員集中起來,強迫『學習』詆譭法輪功的紅頭文件,強制觀看誣蔑法輪功的電視節目。回到單位後保安對她進行24小時監控,將她的崗位從電視出鏡記者調離到幕後,後來又調離電視台。
2001年5月,儘管陳女士懷孕6個多月了,當地國安警察仍然對陳女士的家進行非法搜查,將她帶走進行恐嚇訓斥。這次經歷對陳女士的身體和胎兒都產生了嚴重影響。
2008年8月北京奧運會前,陳女士在網絡上用MSN聊天時說到法輪功,國安以此為理由將陳女士拘留了7天,此後無理要求陳女士不能離開那座城市,不能請假。陳女士家中的電話、網絡和手機全都被監控。
2011年10月,陳女士用新名字在省會城市找到一份新工作,但公司總經理很快就知道了陳女士的真實姓名,因為陳女士的電話被省國安監控了。為了躲避中共的監視,2013年3月陳女士去了上海。女兒當時13歲,正是需要媽媽的時候,陳女士卻不得不離開女兒。陳女士說,由於中共的迫害,使她一家人骨肉分離,不知何時才能團聚。
二十幾歲的文檔職員洪雁女士說,她和母親於1998年先後走入法輪大法修煉。修煉前母親體弱多病,因肝病常年住院。修煉僅僅數月,身體就完全健康。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後,洪雁的母親被拘留,父親受盡屈辱才將母親保釋出來。洪雁的父親同時受到來自政府、工作單位等各方面壓力,強迫他與洪雁的母親「劃清界限」,洪雁上學放學都有人跟蹤監視。
為了女兒的未來,父親決定送洪雁出國,希望女兒在國外可以呼吸自由的空氣,可是給女兒辦理護照的代價卻是被迫與妻子離婚。洪雁出國後父親仍然不時受到國安、「610」和警察的騷擾,承受著巨大的壓力。
洪雁說,在加拿大11年,她可以自由地信仰真、善、忍,感到很幸運。但同時她非常想念母親,洪雁結婚時都不允許母親出來參加她的婚禮。
註冊會計師黃女士宣讀了加拿大法輪大法協會給哈珀總理的信。信中呼籲哈珀總理要求中共結束對法輪功的迫害,停止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釋放所有被關押的良心犯,並把那些迫害法輪功的人繩之以法。
加拿大國會議員、國會法輪功之友協會主席布蘭特‧瑞詩吉博說,感謝幾位發言人勇敢地站出來,用親身經歷揭露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事實。加拿大國會已經收到數以百萬計的簽名,要求停止活摘法輪功學員和其他良心人士的器官。最近哈珀總理將訪問中國。「讓你們的聲音和我的聲音合在一起:加拿大絕不會放棄人權,做生意絕不會以犧牲人權為代價。加拿大與任何人、任何公司做生意,都必須以尊重人權,尊重信仰自由,特別是尊重和平的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權利為前提。」
責任編輯:童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