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利時房屋修繕補助申請截止日期延後
【大紀元2014年11月05日訊】(大紀元記者陳冬比利時報導)比利時住房部部長利斯佩特.霍曼斯(Liesbeth Homans)日前確認,遞交弗拉芒房屋修繕補助申請的最後截止期比前政府原定的日期延後了一個月,到11月30號截止。從12月1日起,這一補助將正式改為以減稅的形式發放。
前政府原本決定在11月1日停止舊的房屋修繕補助制度,但現在被延長一個月。如果您還想趕上最後一批補助制度,就必須在12月1日前遞交申請表,同時附上裝修房屋所收到的各種發票或者是您與裝修單位所簽署的合同。如果目前您只有與裝修單位簽署的合同,但還未開始裝修,那麼您最晚要在明年的2月28日之前將裝修所帶來的各種發票補交上來。
12月1日之後,房屋修繕補助制度將會徹底改變,政府不再以補貼的形式直接支付給申請人,而是以三年期減稅的形式讓申請人間接享受到政府的補助。任何人在3年內如果不再使用該房產,則會失去部份減稅的機會。但有一種情況除外,就是房主通過社會房屋租賃機構將房子出租出去。
新房屋修繕補助制度所規定的申請人的申請條件以及申請人能得到的補貼金額和以前的舊補助制度相同。申請條件是:被裝修的房屋至少有25年的歷史。申請人如果是進行屋頂、電力、供暖設備、管道和樓梯等方面修建就符合申請標準。
另外一個申請條件就是衡量申請人的家庭收入。政府對高收入家庭不給予這項補助。一般來說,修繕補助金額為裝修開銷的30%,如果裝修的開銷很大,政府提供的最高的補助不會超過1萬歐元。
責任編輯:歐陽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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