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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法協商 會報召集人有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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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1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曾盈瑜台北3日電)立法院今天朝野協商食安法中食安會報相關規定,對會報召集人層級和行政院是否需向立法院專案報告沒共識,5日將繼續協商。

立法院長王金平下午召集朝野協商食安法修法,討論行政院下設食品安全會報的相關規定。

會議進行2個多小時,王金平會後受訪表示,原本大家討論食安會報體制1個多小時,在場立委和行政部門已經達成共識,但國民黨團最後又提出不同意見,條文只好暫時再保留。

王金平說,5日會先討論刪除法人罰金刑的修法條文,再繼續今天沒討論完的部分。

在協商尾聲才進入會場表達意見的國民黨政策會代理執行長費鴻泰受訪表示,今天討論的大方向國民黨團都同意,但裡面有些文字要再斟酌、研究一下。

國民黨食安法推動小組召集人王育敏表示,協商時,有些人希望食安會報召集人由行政院副院長擔任,但有些人希望提高層級到行政院長召集,因此這部分暫無共識。

此外,王育敏說,協商條文規定,食安會報決議事項應該向立法院報告。但到底要由行政院來立法院專案報告,或併入行政院長的施政報告及可,這可能也是將來討論的重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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