候選人廣告限 29日清除完畢
【大紀元2014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徐乃義台灣桃園報導)103年台灣地方公職人員選舉將於11月29日完成投票,桃園縣政府環保局呼籲各候選人,應於投票日當天夜間12時前,全面清除競選廣告物,未依規定時間清除者,環保局及13鄉鎮市公所清潔隊及環保志工,將全面逕行清除,以維護選後之市容整潔。
環保局指出,桃園縣升格直轄市的各項公職人員選舉,參選人數多達1,113位,因選舉競爭激烈,候選人張貼懸掛競選廣告物情形也相當氾濫,大街小巷掛設旗幟布條的數量相當多;針對違規張貼之競選廣告物,環保局除主動巡查外,於接獲民眾陳情也都即刻通知各鄉鎮市清潔隊立即拆除。環保局統計,選舉至今,已拆除違規選舉廣告物多達2萬5,481件,讓辛勞的各公所清潔隊人員,額外增加不少工作量。
環保局表示,依「桃園縣總統副總統及公職人員選舉競選廣告物使用管理規則」規定,競選廣告物清除時間:候選人或政黨等應於投票日當日清除競選廣告物,未依規定時間清除者,得依相關法令規定逕行拆除。環保局為維護清潔之市容景觀,已要求各鄉(鎮、市)公所清潔隊應於投票日次日下午5點前清除完成;拆除的選舉廣告物,清潔隊員與環保志工會妥善分類,懸掛旗桿的竹木部分送往縣內巨大家具回收廠回收,紙類及塑膠看板送往資源回收細分類場、旗幟布條部分則可以做成環保袋,賦予廣告物新的用途。
責任編輯:呂美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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