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1月1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鄭景雯台北17日電)文化部為加深台灣轉型正義,向行政院爭取補償基金會1萬67件申請案,包括行政公文、判決書等,未來整理後將開放檔案供研究。
台灣從民國38年(1949年)5月20日至76年(1987年)7月14日止實施戒嚴,發生許多以「叛亂案」、「匪諜案」為名的政治案件;解嚴後,政府於87年(1998年)12月17日設立戒嚴時期不當叛亂暨匪諜審判案件補償基金會,長達15年的補償基金會2014年9月結束,申請案件共有1萬67件。
文化部長龍應台今天表示,雖然卷宗資料有90%為影本,但這批資料對加深台灣轉型正義、促進人權發展是一批很重要的資料,「文化部爭取這些檔案的初衷,就是要讓歷史見到光,爭取檔案就是要打開它,讓台灣在人權路上更往前走一步」。
這批卷宗分為行政公文、歷史文件兩類,其中歷史文件都屬影本,包括判決書、自白書、案卡,檔案正本的保存機關包括檔案管理局及國防部等,這部分資料將是學者研究的重要文件。
文化部接受這批卷宗後,首要任務就是保護卷宗,先為庫房施作恆溫恆溼設備,預計12月底可完成庫房建置;接著則是重新分類、彙整、編目、排序、裝訂全屬鬆散的卷宗。
另外,卷宗內容包括病例、指紋、血型、身分證字號、護照號碼、兵籍號碼等資料,開放前需要逐筆進行遮蔽,保護個人隱私。龍應台表示,文化部在資料開放前須符合保護個人隱私的「個資法」、又能符合資訊透明的「政府資訊公開法」,各項法律整飭作業完成後,會盡速公開檔案,提供民眾在網路上申請使用。
龍應台說,文化部不是代表哪一個政黨或政府,是代表台灣人民對未來的態度,「文化部希望對這批文件的整理建立一個結實的機制,打開檔案是文化部的目標,但絕不可以草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