韓國退還車禍事故傷害保險金
【大紀元2014年10月09日訊】(大紀元記者朴蓮韓國報導)據韓國金融監督院近日發佈的消息,將對2012年1月開始加入傷害保險等長期保險後,沒有收到汽車事故特約保險金者,退還未支付的保險金。
近日,韓國金融監督院針對韓國16個傷害保險公司提出要求,截至今年10月末,提交從2012年1月開始截至今年6月份期滿的長期保險金是否有誤的檢驗報告。
根據該報告,加入汽車保險和傷害保險等長期保險後,發生事故時,只領取了汽車保險金,而忘記申請傷害保險金者,可獲得這部份未領取的保險金。另一種情況是由於本人不知道加入了哪種保險而沒有申請保險金者,也可獲得未支付的保險金。
金融監督院相關人員表示,當發生汽車事故時,保險公司理所當然應賠償長期保險金和死亡保險金,但有的保險公司以加入保險者未提出申請為由,而不支付對方保險金。因此,應指導保險公司進行自我檢驗,合理的支付保險金。
責任編輯:趙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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