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9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陳偉婷台北9日電)衛生福利部次長許銘能今天說,正義產品涉及鑫好公司的豬油品項共37項,但已要求業者須自主下架68品項。
台南地檢署查獲飼料用油混充食用豬油,多項正義股份有限公司油品中招,包括2.4公升、18公升的「維力清香油」、「維力香豬油」、「正義香豬油」、15公斤桶裝豬油、180公斤的精緻豬油產品、動物性配方的烘焙油脂及客製化商品等。
許銘能在立法院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報告時說,強冠劣油案發生後,食品藥物管理署多次稽查正義公司,發現有疑慮,9月19日移請高雄地檢署協助偵辦,台南地檢署昨天發布新聞稿,並告知台南市政府衛生局協助後續處理。
他說,台南地檢署是依據鑫好有限公司提供發票收據,判定是飼料油,但沒有看到進口報單或其他可證明為飼料油的佐證,台南地檢署口頭表示油品是進口,需要進一步了解。
許銘能說,食藥署會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到正義釐清油品,已經要求正義封存有疑慮產品並先行自主下架,也發函請台南地檢署提供相關事證。
他說,高雄市政府衛生局現場封存5個油槽,共計479噸。初步查核結果,正義自民國101年9月至103年9月生產豬油產品共計68品項,針對鑫好公司從今年2月到9月涉及的豬油品項共37項,有230個下游業者,但還須進一步調查違法事證後確認。
許銘能說,如果確定業者利用飼料油混充食用油牟利,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可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且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800萬元以下罰金。
他在答復中國國民黨籍立法委員王育敏質詢時表示,正義須自主下架的品項共68項。
食藥署長姜郁美會前接受媒體訪問時也說,民眾家中若有疑混飼料油的3款正義油品,應先暫停使用,等待調查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