徵信老闆殺女大生埋屍 判無期
【大紀元10月7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廖壬楷台中7日電)台中市徵信社老闆黃文進對陳姓女大生騙財騙色後,要與陳女分手,設局殺人埋屍,法官今天依殺人等罪判處黃文進無期徒刑。
輔大陳姓女大學生為與分手男友復合,向李姓法師求助施法企圖挽回感情,李姓法師要求取得前男友住址,而介紹在台中市經營徵信社的黃文進給陳女認識,已婚的黃文進認為有機可乘,借機接近陳女並進而交往。
黃文進在101年6月間慫恿陳女辦理房屋貸款新台幣272萬元,並收受銀行業務5萬多元的佣金;黃文進再勸說陳女投資他經營的徵信社,陳女在101年10月間將名下公寓以430萬元出售,將其中300萬元匯給黃文進作投資。
黃文進人財兩得後,在去年2月間即向陳女指稱,他想回歸家庭,要與陳女分手,陳女不肯,兩人發生多次爭執。黃文進為擺脫有金錢及感情糾紛的陳女,萌生殺人念頭。
黃文進利用陳女深信法師作法可以挽回感情的弱點,精心規劃自己不在場證明設局殺人,避免查緝。黃文進先以某「法師」的名義在網路上與陳女對談,再另以「法師」助理名義與陳女交談聯繫,以參加法會為由邀約陳女到嘉義。
黃文進為製造不在場證明,以6萬元報酬委託施姓男子假冒「法師」的司機,到高鐵站接陳女,並騙陳女含有三級毒品FM2的藥物是作法用的「淨服水」,要求陳女服用,等陳女服藥昏迷後,將陳女載到台中市交給黃文進。
黃文進將昏迷的陳女帶到租住處,用打火機瓦斯瓶加裝噴嘴,朝陳女的口鼻噴氣,讓陳女無法吸入空氣缺氧而死,再將陳女屍體運載到台中市烏日區旱溪隱密處掩埋。
陳女多日未到校上課,校方與親友連繫,家屬報案協尋,警方調閱陳女通聯紀錄調查,發現黃文進及施男有涉案嫌疑,搜索黃文進住處,查扣毒品等物。
檢方借提黃文進10多次偵訊調查,突破黃男心防,黃文進坦承犯行,帶檢警到埋屍處挖出陳女骨骸,案情才水落石出。
法官認為,黃文進雖對部分犯行自白不諱,但對於大部分犯行仍避重就輕,不見悔意。明知陳女父母雙亡,社會經驗不足,不僅騙財騙色,還為擺脫陳女痛下殺手,惡行重大。
台中地方法院依殺人等罪判處黃文進無期徒刑,併科罰金15萬元,褫奪公權終身;而施男則依妨害自由罪判處有期徒刑10月,緩刑4年。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