雜貨店常見罰單
【大紀元2014年10月23日訊】(紐約訊)越來越多的華人選擇開雜貨店,一定要瞭解美國執法部門的秘密武器:釣魚執法。執法人員可能假扮消費者進入你的雜貨店,買你正在違規銷售的東西,如果雜貨店有酒牌,執法人員還有可能找一些看起來很老、但卻不足21歲的人進來買酒。「把每一個顧客都當檢查員」也許是對華人業主最誠懇的建議,除此之外,雜貨店業主還要知道一些基本的法律。
銷售煙酒給21歲以下消費者
沒有酒牌、煙牌不能賣酒、賣煙,賣酒或煙前要查看顧客的證件,不能售煙酒給21歲以下的人,如果店裡銷售煙酒,這是要記住的。
在紐約市前任市長彭博卸任之前,紐約州通過了「香煙21」法案(Tobacco 21),將法定最低吸煙年齡從18歲提高到21歲,這一法令在2013年11月19日通過的,今年5月19日已經生效。紐約市的吸煙最低年齡由市一級確定,而買酒的最低年齡則由州政府確定,紐約州吸煙的最低年齡也是21歲。
位於布魯克林富爾頓街700號的一家雜貨店,在2014年3月22日向一位年齡未滿18歲的顧客銷售煙(當時「香煙21」法案尚未生效),被檢查員看見,被判違反行政法17-706條和紐約州公共衛生法1399-cc(2)條,兩項違規各罰款1千元。同時,調查員還發現雜貨店主沒有參加州許可的香煙銷售訓練課程,也沒有證書,違反了紐約州公共衛生法13-F條,被罰款50元。在這個案件中,因為銷售煙給18歲以下的人,雜貨店業主被罰款2千零50元。而且,店主的香煙零售牌照被積兩個點,如果積夠3個或以上的點,就要停牌6個月。
雜貨店常吃的四種罰單
一是賣散煙。消費者事務局(DCA)在檢查雜貨店時,如果看到有煙打開了,就會認為是商家在把煙拆散了賣,這是違法的。除此之外,賣假煙、外州的煙也是違法的,在煙的底部會有稅票,如果稅票是外州的就不行。很多時候商家並不會出售散煙,但要注意香煙可能會被顧客拆散了以後留在貨架上或店裡,要及時處理掉,否則容易吃罰單。
二是重新包裝的食物。如果食物被切開,或者分散賣,每一個新的包裝上要標明公司名稱和地址、產品名稱、重量、價格,否則會收到「再包裝罰單」(repacking ticket)。
三是對免稅商品課稅。紐約州免稅的商品種類繁多,主要的有兩大類:一類是藥品,但不包括美容產品和衛生用品,即使後者包含了藥物成份。另一類是衣服和鞋,紐約州稅務和財政局規定,每雙(或每件)價值在110元以下的衣服和鞋可免州銷售稅,而且用於生產或修補這類衣鞋產品的也可享受免稅。如果對不可課稅的產品徵稅,每項違規的罰款是350元,DCA通常會將每一個產品算作一件違規,比如有一家店在2014年2月21日對三件價值5元的物品(帽子、一副手套、一個圍巾)收稅,DCA最後按三次違規計算,共罰款1, 050元。
四是在禁止賣酒的時段賣酒。賣酒的時間和酒牌類別有關係:酒店(Liquor Store)在週日晚上9點到凌晨0點不可以賣酒,週一到週六凌晨0點到早上8點不可以賣酒,聖誕節也不可以賣酒。雜貨店(Off Premises)週日早上3點到晚上8點不可銷售酒。在店消費(On Premises,包括酒吧、餐館、KTV等)的酒牌,週日早上3點到中午12點、週一到週六早上3點到8點,不可以賣酒。
玩具槍違規罰單重
在美國買真槍好像比買假槍還容易,很多雜貨店因為賣的玩具槍不合法而吃罰單,位於紐約瑞吉屋新鮮池塘路的一家99美分店,就因為玩具槍違規吃了一張7.9萬元的罰單。
2011年7月27日,DCA檢查員在店裡發現79把亮色玩具槍,每一把槍的槍管都是通的,其中有22把沒有貼製造商名字和商標。DCA認為,因為店裡出售的槍很像真槍,所以判99美分店有79項違規(每把玩具槍算一項違規),開出7.9萬元罰單。在DCA的聽證會上,99美分店的代表律師列舉出了若干理由,包括這些玩具槍不像真槍,而且和業主的家庭收入比,罰款金額太高,但是這些意見沒有被DCA的行政法官採納,DCA沒有修改罰款金額。
根據紐約市法律規定,商店或廠商販賣的假槍要塗成白色、亮紅色、亮橘色、亮黃色、亮綠色、亮藍色、亮粉色或亮紫色,或者採用透明或半透明材質製成。而販賣黑色、銀色、偽裝塗料和其他任何不是亮色或有霓虹光的假槍則是違法的,如果槍身顏色是暗色系,即使槍頭是亮紅色或亮橘色的假槍也是違法的。而且,玩具槍的槍管必須是封閉的,槍口不能通。違規銷售假槍罰款是1, 000到5, 000元,每一把假槍算一次違規。
如果是接到罰單一定要及時處理,尤其是DCA的罰單耽誤不得。接到DCA的罰單以後有兩種解決辦法:一是和解,就是認罰。二是要求聽證,如果行政法官認為罰款合法,就要交罰款,如果行政法官認為罰款不合法,就可以免去罰款。但是,如果沒有和解,又錯過了聽證,200塊錢的罰款也有可能變成1.6-1.7萬,而且很難申請再開案聽證,通常是必須交罰款。
責任編輯:艾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