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21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唐佩君、李淑華台北21日電)行政院長江宜樺今天拍板確定明年元旦連放4天假。行政院也宣布,未來國定假日若遇週二或週四,將一律實施彈性放假,並在前一個週六補班補課一天,讓彈性放假制度化。
行政院今天宣布,明(104)年元旦遇週四,隔天(1月2日)實施彈性放假,並在今(103)年12月27日先補班補課一天。明年元旦將有1月1日到4日4天連假。
行政院上午發布新聞稿指出,對立委提議明年元旦應彈性放假一事,行政院長江宜樺在責成相關部會徵詢勞工團體、工商團體、金融機構等各界意見後,拍板確定未來國定假日若遇週二或週四,將一律實施彈性放假,以形成4天連假,並在前一個週六補班補課一天。
新規定實施後,無論民俗節日或紀念日,只要遇到週二或週四,一律實施彈性放假。
人事行政總處推估,未來10年(104至113年)共有5個年度遇有紀念日可以彈性放假,合計10年內將增加9次連假。
人事行政總處表示,依現制每年彈性放假次數大約6次,將來統一規定後,每年彈性放假次數平均7次,約略只比原來多1次,影響不大,且因彈性放假仍應補上班上課,因此全國上班總日數及放假總日數不變。
行政院發言人孫立群說,依據經濟部及金管會提供的工商團體意見顯示,實施彈性放假再補上班,對全年總放假日數並無影響,因此沒有特別意見,但多數工商團體都認為連休假期將對國內服務業,如休閒旅遊業、批發零售等營業績效有正面效益。勞工團體對於彈性放假也多半持正面積極的看法。
至於民間企業如何實施彈性放假,應由個別企業以勞資協商方式決定。
孫立群表示,行政院確立彈性放假制度化的原則,主要著眼於連續假期可望刺激國內消費、帶動經濟成長,並可方便家庭團聚、規劃休閒旅遊。除了彈性放假制度化外,行政院也會持續推動產業升級、鼓勵企業加薪方案,讓人民生活更加幸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