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香港中資銀行高層曝梁振英收錢
【大紀元2014年10月1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真、林怡香港報導)中共江澤民集團扶植的特首梁振英出動黑白兩道鎮壓「雨傘運動」,不斷刺激香港局勢;曾曝光曾慶紅家族醜聞的澳媒近日突然公佈梁振英涉收受巨額利益的證據,呼應民間要求「梁振英下台」的強烈呼聲,時間之巧合,惹人猜想。消息表示,北京已經內定梁振英下台,梁振英偷袋5,000萬元醜聞,正是殺手鐧。
《大紀元》獲悉,將梁振英黑材料交給澳洲媒體的,涉及到當年審查梁振英材料的某中資銀行高層,在關鍵時候受命於北京最高層,在「雨傘運動」最敏感時期發放出來,以此釋放出梁振英將下台的訊息,令江派攪局香港的奪權計劃破產。
視頻:梁振英涉貪曝光 傳內定半年內下台
(大紀元視頻 「雨傘運動」關鍵時刻 梁振英「偷收」半億醜聞被拋出)
(大紀元視頻 香港泛民主派促廉政公署查梁振英「偷收」半億)
《大紀元》此前報導,梁振英的貪腐犯罪證據都在中紀委手上,抓捕他只是時間和時機的問題。習近平陣營的中紀委書記王岐山長期主管金融業,中國幾大銀行最高層都是其舊部,包括中國銀行董事長田國立(王岐山前助理)、招商銀行行長田惠宇(王的前秘書)等。而早在今年四月與梁振英關係密切的華潤集團前董事長宋林嚴重違紀落馬時,中南海已釋放出倒梁的訊號。
中共江澤民集團利用香港普選問題激化香港局勢,意圖再次製造像「六·四」的流血事件從而追究責任,逼使習近平下台。但習近平亦有後招,同樣有大量部署反制,並及時將梁振英的黑白道暗線起底、曝光。
分析稱,現任當局受制於中共體制和共產黨邪惡黨性原則,不可能因民眾請願就立刻讓步;加上正值中共四中全會召開前夕,據悉習近平將在會議上宣佈對周永康的處理以及調換軍隊人馬,局勢敏感,目前暫時不會撤換梁振英。但北京內定未來三到六個月撤換梁振英,「如果按貪腐案追究的話,梁振英或會入獄,下場比前兩屆更慘。」
重磅醜聞 梁振英聞UGL色變
繼澳洲傳媒《悉尼晨鋒報》10月8日把澳企UGL的合約曝光,揭發梁振英秘密收受UGL兩期、合共400萬英鎊(約5,000萬港元)的秘密報酬後,早前曾天天發表電視講話的梁振英隨即避見傳媒,僅以特首辦官方聲明回應,或選擇性透過電視台專訪,為自己辯解。昨日在重啟和學生對話新聞發佈會上,梁振英一 聞UGL三字就變臉,不願多答。
雖然梁振英多次重申不會辭職,亦不需要辭職,不過坊間普遍認為,今次秘密收受巨款案,是重創梁振英的重砲彈。泛民亦將啟動對他的彈劾,要求梁辭職,並向全港市民謝罪。
對於梁在「雨傘運動」期間突爆醜聞,時事評論員程翔認為,這說明放料之人很有可能是北京某派,「北京有人不滿梁振英,把這些東西放出來,令他知難而退。」
他認為目前北京不會馬上讓梁振英下台,但當梁振英利用價值完了以後,「這個很有可能成為他下台的藉口」。匯豐銀行前主席艾爾敦(David Eldon)亦在網誌撰文,指梁振英涉貪5,000萬元將觸動中央領導神經,令他隨時被炒,並由政務司司長林鄭月娥頂替。
梁振英難逃調查
據澳媒披露梁振英上任特首前與澳洲工程企業UGL Limited的秘密協議,有關協議不但從未對外申報,連戴德梁行(DTZ)高層及一眾小股東,及接管戴德梁行的核數師安永都不知情。民主黨總幹事、前廉署調查主任林卓廷之前曾表示,梁振英收受利益涉嫌違反《防止賄賂條例》,同時沒有向行政會議申報收受利益和提供服務給UGL,涉嫌觸犯「公職人員行為失當」罪。
林卓廷說,目前消息比較混亂,包括UGL、DTZ及債權人等資料都有些前後矛盾,問題是梁振英要儘快出來澄清。他認為梁振英取消原本昨日舉行的答問大會,其實是故意迴避議員的質問。林卓廷強調,目前由傳媒披露的資料已經有很充份的證據供有關部門進行調查,廉署應著手進行。
「免費午餐」涉賄賂
UGL「秘密報酬」事件目前有多項疑點,包括梁振英無提供服務但仍獲酬金、又不用繳稅,料將成為未來調查的方向。
據 UGL解釋,協議的目的一是確保梁振英「不競爭、不挖角」,是一般的機密商業安排,二是協助UGL推廣業務。梁振英早前透過電視專訪為自己辯解,重申收錢後無向UGL提供服務。不過此說法就引起會計界質疑:為何梁振英在不提供服務的情況下,仍能在上任特首後向UGL收取「尾數」,形同「免費午餐」?
經濟法律專欄作家、時事評論員王岸然質疑梁振英的說法自相矛盾。「協議寫信要協助UGL推廣業務,如果沒有提供服務,是不是要回水給UGL?如果UGL不找他拿錢,那是不是政治獻金?明知道你要參選特首而給你錢,是不是涉及到賄賂?」
專家:最高應繳稅750萬
對於稅務問題,梁振英聲稱曾經諮詢過稅務專家,認為有關款項在香港《稅務條例》下無需交稅。
但立法會會計界議員梁繼昌與會計師譚香文均指,梁振英是在香港履行該協議的要求,例如向UGL提供協助、支持UGL收購DTZ業務等,難以離岸合約為由不繳稅。梁繼昌認為,即使不用繳付薪俸稅,梁振英也應繳付利得稅,故去信稅務局局長黃權輝,要求黃親自徹查梁振英所收5,000萬元是否應課稅入息。
有稅務專家亦向本報直言,梁和UGL簽訂的合約性質類似「不競爭條約」,而非之前有傳媒所說的「黃金分手費」,因為黃金分手費應該是梁和僱主DTZ簽訂,而非和買家UGL簽訂。按照香港稅務規定,不競爭條約是要交稅,以今次5,000萬元報酬,最高要繳納750萬元稅款;如果是跨國合約,至少要按比例繳納在香港發生服務的稅款。
英澳或加入查秘撈醜聞
他認為這個案件最大的問題在於DTZ董事會和小股東都可能不知情,DTZ是英國上市企業,影響到股東利益,英國證監會須調查,英國小股東亦有權提出訴訟;而UGL公司屬於澳洲,如果涉及到行賄,澳洲亦可追究相關責任。
會計界立法會議員梁繼昌日前已致函英國金融行為監管局(Financial Conduct Authority),要求該紀律執行單位調查戴德梁行DTZ的股東梁振英與UGL達成的秘密協議,是否牴觸英國上市公司條例。
澳媒猛料不斷
近日澳媒再陸續發放更多材料,包括梁以較低價賤賣盤給UGL,天津國企高價收購卻被拒,以及梁振英跟UGL談判過程中曾經獅子開大口,要求UGL額外支付300萬英鎊(約3,750萬港元),彌補梁持股的DTZ的日本分公司投資損失。
一直跟蹤事件的民主黨議員單仲偕與公民黨議員郭家麒在立法會提出呈請,其中一部份是關於梁振英向終院首席大法官申報財產,因為根據《基本法》第47條,「行政長官必須廉潔奉公、盡忠職守;就任時應向終審法院首席法官申報財產,記錄在案」,其中包括應收而未收的帳項。單仲偕表示,必須追查這些款項是否有申報。 另外收受UGL的這些款項到底是賄款還是不當的款項,都必須徹查。
發電視牌涉利益衝突
梁振英最近的一次申報資產是在去年7月,將所有Wintrack Worldwide(BVI)及附屬公司股權,以及所有DTZ公司股權,轉移至一個信託公司管理。不過單仲偕表示,日本DTZ的客戶中,包括擁有香港亞洲電視股權的查懋聲旗下香港興業集團。而當年香港電視向當局申請成為另一家免費電視台,但遭到以梁振英為首的行政會議否決,惹起社會極大爭議,因此被質疑當中是否涉嫌利益輸送。單仲偕表示,必須追查梁振英是否偏幫亞洲電視。
單仲偕又認為,目前的問題不在於債權人蘇格蘭皇家銀行(RBS)或是DTZ高層是否「知情」,而是是否「同意」,「董事局如何決定我們要去追查;還有是否損害股東及債權人的利益,我們都要去追查」。
他表示,雖然蘇格蘭皇家銀行不屬香港管轄或部份交易不在香港進行,相信如果立法會展開調查後,這些機構都會合作。他又說最快在11月初成立委員會調查。
澳記者與胡耀邦家族密切
至於梁振英涉貪材料是何人所爆,亦是坊間關注的焦點。
據報,爆料的澳媒三人記者團隊,由偵查報導主編高安西(John Garnaut)領導。四十歲的高安西,是近年西方媒體圈中跑中國新聞的明星級記者,被披露和親習近平陣營的太子黨派系關係密切,曾多次專訪胡耀邦兒子胡德平、胡德華。胡德平被指是習近平的軍師,影響力不容小覷。
高安西向《美國之音》表示,向梁振英辦公室求證過程艱鉅,梁振英方面甚至威脅,若刊登有關內容將控告他們。
他透露,他的團隊是在10月5日收到由匿名人士提供的關鍵外洩文件——當年梁振英與UGL所達成的合約協議副本,形容有關文件是從天而降。而他們僅僅審查一天就對外發放。
責任編輯:何嘉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