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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義混油未下架 台食藥署:15日開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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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14年10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莊麗存、徐乃義、黃玉燕台灣台北、台中、高雄連線報導)針對正義公司向鑫好公司購買飼料豬油混入食用油脂,食藥署截至12日接獲各縣市通報有222項產品,限午夜前下架,頂新54項油品也一併在14日午夜前下架,否則,經查獲依《食安法》最高可罰新台幣5千萬元。

據食藥署最新稽查進度統計,截至12日18時止,其中正義使用鑫好油品計37項豬油產品、下游廠商總計230家,目前通路商油品自主下架共27萬2,677公斤,共222項製成產品。

衛福部食藥署代理署長姜郁美表示,產品限12日午夜前下架,否則,經查獲依《食安法》可罰新台幣6萬至5千萬元。

食藥署也表示,越南官方已證實頂新當時所持的公證行證明文件造假,且頂新進口的是飼料用油,非食用油,因此,經查103(西元2014)年23項及102(西元2013)年31項問題豬油產品品項,以該等54項油品為原料製造食品的廠商,要求在13日午夜之前要完成自主通報,應於14日前全部下架完成;食藥署對邊境將研擬一套更妥善的把關標準。

責任編輯:旻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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