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0月1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管瑞平苗栗縣12日電)苗栗縣消防局今天指出,針對在進行海上救生演練溺斃的隊員黃錦益,撫卹約有新台幣900餘萬元,至於相關責任還要釐清。
苗栗消防隊員黃錦益(38歲)10日前往竹南鎮假日之森海域進行IRB救生艇訓練,遭到大浪打翻不幸溺斃,許多打火弟兄難忍悲傷,在他的臉書留言,「兄弟你的任務圓滿成功,不用再堅守崗位了」,令人鼻酸。
此外,也有家屬質疑是「瑕疵訓練」,造成救難英雄喪命,對此,苗栗縣消防局副局長郭金原表示,現場由苗栗縣水上救生救難協會總教練評估可以下海,才會進行操作訓練,對於相關刑事、民事以及行政責任,待司法調查後都會進一步釐清。
郭金原指出,除了責任歸屬之外,由於黃錦益的父母親都是瘖啞人士,消防局也會派人協助處理後續喪葬事宜,對於相關撫卹將以最高規格申請,初步估計約有900餘萬元。
水上救生救難協會總教練吳亮青一早前往頭份分局接受檢察官訊問,吳亮青表示,依照自己經驗法則是可以出海的,「因為他們需要接受這種訓練」,無奈卻碰上不幸的事件,一個是消防學員、一個是救難的好夥伴,「心裡很難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