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盧太城台東縣6日電)農委會頒布「岸際捕撈鰻苗」規定,捕鰻苗必須造冊登記,還要向漁會繳交「漁撈日記」,民眾批評多此一舉。
花東地區捕撈魚苗民眾有增多趨勢,農委會漁業署頒布「岸際捕撈鰻苗應注意事項」,自去年11月27日起開始實施。
內容規定,從事岸際捕撈鰻苗者,應向作業當地區漁會辦理登記,區漁會應於103年2月27日前將登記名冊陳報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103年3月14日前,將所彙整之登記名冊函送農委會備查。
另外,從事岸際捕撈鰻苗者,應確實填報漁撈日誌,並於作業後繳交至當地區漁會,各區漁會應將漁撈日誌按週彙整建檔後,送所屬直轄市、縣(市)政府彙整。各直轄市、縣(市)政府應於次月15日前函轉農委會備查。
排灣族民眾表示,捕鰻苗人口列管登記,還可以接受,但是捕鰻苗要寫「日記」,是多此一舉,何時要下海捕撈?要到哪地點捕撈,無法事先掌握,多是大家互相走告哪裡的出海口有鰻苗,大家才前往捕撈,魚苗「大發生」的地點、時間,經常因當時條件變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