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4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吳佳穎台北4日電)台灣財政部北區國稅局表示,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結算申報經核定補稅案件,共計約11萬餘件,補稅金額達18億元。
北區國稅局表示,所轄基隆市、新北市、桃園縣(市)、宜蘭縣(市)、新竹縣(市)、花蓮縣、金門縣、連江縣等地區,統計這次補稅案件共計約11萬餘件,補稅金額達18億元,已陸續寄發通知書及繳款書,繳納期為1月11日至1月20日。另外,第3批退稅也將於103年1月20日核退。
補稅繳納期間,接獲繳款書的納稅人可持現金連同繳款書到代收稅款處(銀行等金融機構,不含郵局)繳納,也可使用自動櫃員機(ATM)、網際網路晶片金融卡、信用卡繳納。稅額在2萬元以下者,可利用便利商店繳納。
北區國稅局說,若逾期補繳,每超過2日須按應納稅額加徵1%滯納金,超過限繳日30日仍未繳納,則移送強制執行,並就應納稅款及滯納金,按規定利率以日加計利息到繳納日止。
另外,101年度綜合所得稅第3批退稅案件,也將於20日開始核退。北區國稅局指出,這次第3批退稅案件約10萬餘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