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28日電)苗栗大埔區段徵收案台中高等行政法院判決內政部敗訴,內政部決定不上訴。台灣農村陣線理事長徐世榮說,「這是正確的,上訴勝訴的希望也不大。」
也是政大地政系教授的徐世榮說,內政部上訴勝訴希望不大,因為2年多前最高法院就宣判區段徵收是土地徵收,非土地開發,且大埔案不符合土地徵收的必備要件。
他補充,土徵有多項必備要件,包括法律規定保留原則的形式要件,例如在土地徵收條例條文中明定一般徵收及區段徵收的要件。
徐世榮說,現行由多數成員為官員擔任委員的都市計畫審查委員會審案,未如先進國家舉辦公開的聽證會等程序。
另外,損害比例要最小,且不得有不當連結,大埔案廠商所需用地與被強拆房屋的張藥房住處距離甚遠,卻被不當連結。必須是最後迫不得已的手段,現在卻被政府當成優先、唯一的方式。
他說,前面要件都成立後,最後才是完全補償。例如德國蓋幾百公里長的公路,都沒有徵到私有地,建設依舊完備,證明公共建設不等於一定要徵用私有地;且農地是未來國家因應氣候暖化、糧食危機的重要資產,更是嚴加保護。
他強調,政府把區段徵收當成土地開發的一種方式,各地方政府都引用,包含桃園航空城徵收3000多公頃、淡海新市鎮二期開發140多公頃、新竹璞玉案徵收440公頃等;但最高法院已說區段徵收是土地徵收,各地方政府不談土地正義,所以土地徵收條例要重新修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