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汪淑芬台北25日電)交通部高速公路局今天說,已要求遠通電收6月底前幫有意願接受轉置的國道收費員找到工作,逾期未完成視為違約,將開罰。
高公局統計,947名國道收費員中,表達有意願接受遠通電收轉置工作者有460人,目前有79人完成轉置,其他陸續安排面試。
高公局說,所有有意願接受轉置的收費員,已要求遠通電收3月底前,完成一半人員轉置,在6月30日前,幫忙全部找到工作;3月底目標若未達成,將列為缺失;6月底若仍無法達到目標,就視同違約,可以開罰每天新台幣50萬元。
高公局說,遠通電收已針對先前被抱怨南部職缺太少問題進行改善,增加遠東集團及遠通電收股東在南部可提供的工作機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