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5日電)台灣內政部今天公布,民國102年造成人員24小時以內死亡的交通事故件數,與前一年比較,酒駕致死案件數減少最多。
內政部統計週報,今天公布102年警察機關交通執法概況。
道路交通事故分為A1類(造成人員當場或24小時內死亡)、A2類(造成人員受傷或超過24小時死亡)及A3類(僅財物損失)。
內政部指出,102年造成人員傷亡的道路交通事故(A1及A2類)計27萬3449件,較101年增加2萬3984件、增9.6%。
內政部指出,A1類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以駕駛人未注意車前狀態占20.4%最多,駕駛人未依規定讓車占12.9%次之,酒醉(後)駕駛失控占12.5%居第三;如果與101年比較,以酒醉(後)駕駛失控減少136件,占最多。
內政部表示,A1類交通事故肇事車種別,仍以機車占45.0%最多,自用小客車占24.4%次之,大小貨車占19.5%居第三;如果與101年比較,以機車減少85件較多;肇事時段則以「8-10時」占11.0%最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