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1月2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許湘欣台北23日電)由於金管會認定時間不同,潤泰新、潤泰全去年認列的第3季鉅額一次性收益改列在第4季,對全年財報影響不大。
因應國際財務報導準則(IFRS),潤泰新、潤泰全和歐尚集團去年8月14日訂新股東協議後,產生一次性認列收益,挹注第3季獲利大幅跳升。11月中宣布後更造成股價強勢漲停,但由於只是帳上收益,不會派發股利,隔日股價隨即走跌。
這件事也引發金管會高度關注;經金管會認定,這個一次性收益應列在第4季,潤泰新與潤泰全於是重編第3季財報。
潤泰新原來第3季淨利294億元,改為37億元;潤泰全原來的430億元,則改為40億元。
雖然第4季兩家公司轉投資的高鑫零售市價比第3季小幅上漲0.02港幣,且高鑫與潤泰新和潤泰全都還沒發布第4季財報,但法人估對全年財報影響應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