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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鐵及立委服務處炸彈案大事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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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1月22日報導】(中央社記者王朝鈺新北市22日電)新北地方法院審理高鐵和立委服務處炸彈案,今天判處被告胡宗賢有期徒刑22年,另一名被告朱亞東則判處12年。

以下是高鐵及立委服務處炸彈案大事記:

–102年2月27日,受託州巧科技訴訟,胡宗賢因恐嚇取財及洩密遭起訴,心生不滿。

–102年4月12日,朱亞東於高鐵置放行李炸彈後,胡宗賢隨即網路下單方式,放空摩根台股指數;兩人接著轉往立委盧嘉辰位於土城區服務處,置放另2個行李炸彈。

–102年4月12日,胡宗賢、朱亞東逃往中國大陸。

–102年4月14日,兩人在中國大陸廣東落網。

–102年4月16日,兩人遭押解回台。

–102年6月6日,胡宗賢、朱亞東遭起訴,檢方求處最重刑。

–103年1月22日,新北地方法院判處胡宗賢22年徒刑,朱亞東12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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