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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政評論

胡平:呼籲國際社會給中共的「反恐」加上引號

【大紀元2014年01月17日訊】中國官媒報導,2013年12月30日,新疆喀什地區發生恐怖襲擊事件。報導說,30日上午6時許,新疆喀什地區莎車縣公安局遭到9名暴力恐怖分子持砍刀襲擊,暴恐分子投擲爆炸裝置,縱火焚燒警車。公安民警果斷處置,擊斃8人,抓獲1人。警方現場繳獲爆炸裝置25枚,自製砍刀9把等一批作案工具。在過程中,公安民警無人員傷亡,當地社會秩序正常。

和前幾次中國官媒報導的新疆地區恐怖襲擊事件一樣,這次喀什莎車縣事件,即便按中國官媒的報導我們也可以斷定,這決不是什麼恐怖襲擊事件。

官媒的報導本身破綻百出,牛頭不對馬嘴。報導說,案發時間是「上午6時許」,當然是指北京時間,因為全中國都採用北京時間。但實際上,新疆的喀什在東五區,北京在東八區,兩地有三小時的時差。北京的上午6時許,實際上是喀什的半夜3點。六四天網的維族義工蒲飛說得好:「一個正常的人,誰會去攻擊一個不上班的公安局,那不是吃飽了沒事幹嗎?」

報導也說不清攻擊者發動攻擊的目的。

是為了殺人嗎?不像。如果攻擊的目的是殺人,為什麼有備而來先發制人的攻擊者一方到頭來全軍覆沒,而被攻擊一方卻零傷亡?太神奇了。當然也不是為了搶劫財物,因為公安局不是銀行不是珠寶店。也不會是製造轟動世界的新聞效應,既然攻擊發生在半夜三更又是在偏遠的地方。那麼,是不是為了劫獄,救出自己人呢?總不會是佔領公安局建立革命根據地吧?當然不是自殺式恐怖襲擊,因為自殺式恐怖襲擊的要旨是以攻擊者一方最少的傷亡造成對方最大的傷亡,出動9個人去 攻擊不上班的公安局不是正好相反麼?

更關鍵的一點是,他們襲擊的是公安局。恐怖襲擊的定義乃是針對和危及平民生命安全的暴力行為。因此,襲擊公安局--而且還是在半夜,也就是在平民不可能在場的時候--顯然不屬於恐怖襲擊。如果攻擊公安局算恐怖襲擊,那麼,全世界所有的暴力革命者武裝反抗者就都是恐怖分子了。難道不是嗎?古今中外,有哪個從事暴力革命或武裝反抗的團體(包括當年的共產黨)沒幹過襲擊公安局的事呢?

2008年7月1日,楊佳持刀隻身闖入上海市閘北公安分局,殺死6名警員,並造成4名警員受傷。民間稱楊佳是義士是大俠,官方判處楊佳死刑,但至少不敢給楊佳安上恐怖分子的罪名。記得幾年前,中國接連發生了好幾起校園血案,有人衝進小學校或幼兒園,殺死殺傷多名孩童和老師。網上流傳一幅照片,有家長在學校門口打出橫標:「冤有頭,債有主,前方右轉是政府。」2011年5月26日,江西省撫州市三處政府樓發生連環爆炸,造成兩名保安死亡,作案嫌疑人錢明 奇也當場死亡。民間輿論一邊倒地同情錢明奇。官方也未敢把此事定性為恐怖襲擊。可見大家都知道,針對平民和針對官府的暴力襲擊行為是不同性質的兩回事。

新疆喀什莎車縣事件發生後,美國政府表態,拒絕稱其為恐怖襲擊。中國政府很惱火,指責美國政府「雙重標準」。但如前文所說,喀什莎車縣事件本來就不是恐怖襲擊。要說搞雙重標準,中國政府才是搞雙重標準。類似的事,發生在漢區,當事者是漢人,中國政府就絕不稱之為恐怖襲擊;發生在維區,當事者是維族人,中國政府就一定扣上恐怖襲擊的帽子。

同樣是襲警,除了楊佳案外,2011年1月4日發生了山東泰安襲警案;同年5月10日,江蘇丹陽某男開拖拉機闖進派出所並放火點燃拖拉機上的油布;就在同一天,某男在武漢市江漢區民意派出所製造了一起襲警爆炸案,導致5名警員受傷。對政府樓實施爆炸攻擊的案例,除了撫州爆炸案外,不久前又發生了陝西太原省委樓爆炸案。針對平民的爆炸案例也不少,如石家莊爆炸案,廈門公交爆炸案,雲南巧家爆炸案,桂林爆炸案等。此外還有在多處校園發生的屠童案,等等。

不論從案件發生地點、作案工具和傷亡後果哪一方面看,發生在漢區漢人的很多案子,都比發生在維區維人的案子嚴重得多。如果維人的那些案子算恐怖襲擊,漢人的那些案子就是加倍的恐怖襲擊;如果漢人的那些案子不算恐怖襲擊,維人的那些案子就更不是恐怖襲擊。普天下在反恐問題上持雙重標準者,誰比得上中國政府呢。

這裡說說國際社會和海外媒體對中共「反恐」的反應。每當中國官媒發佈一條「恐怖襲擊」的消息,有些海外媒體就不加分析地原文照登,事後在提及這些事件時也不由分說地沿襲中國政府的說法稱之為「恐怖襲擊」,好像那根本不成其為問題。這無異於把自己變成中國政府的傳聲筒。有些媒體做的好一些,它們在引述中國官媒說詞的同時,還會打電話給事件發生地詢問情況,或者是採訪一些維族人士或專家學者提出不同的看法,力求客觀中立平衡。不過我認為這樣做仍有不足。因為根據我多次撰文分析,中國官媒的說詞本身就漏洞百出,根本站不住腳,稍加思索就可斷定是謊言。因此我認為,正確的做法應該是,在引述中國官媒報導的同時就明確指出其謬誤,就揭穿其謊言。或者,至少在引述中國官媒報導時,給它們所謂的「恐怖襲擊」加上引號,以示質疑。

也許有人會說,中國官媒的信譽固然很低,但是在缺少獨立的有公信力的調查的情況下,我們也不應該一來就否定就質疑中共的說法;我們既然還不瞭解事情的真相,那怎麼就斷定中共的說法是謊言呢?

不對。因為識破謊言和瞭解真相是兩回事,兩者並不矛盾。發生了一件事,一時間我們弄不清事件真相,但不等於我們就不可能識破謊言揭穿謊言。譬如當年大躍進,報上登出消息,某公社放衛星,畝產稻穀十萬斤。難道你必須親臨現場實地考察之後才能斷定那是謊言嗎?

不錯,一旦我們瞭解了真相,我們就可以判定哪些說法是謊言。但是也有很多事,雖然我們一時間還不知道它是什麼,但是我們至少可以清楚地知道它不是什 麼。即便我們還不瞭解真相,單憑某一說法本身的自相矛盾、偷換概念、明顯違反常識,我們就可以斷定這種說法是站不住腳的,是欺人之談,我們就應該明確拒絕並予以揭穿。

因此在這裡,我鄭重地呼籲國際媒體,以後報導新疆的事件、報導中共的「反恐」時,切勿照搬中共當局的說法,輕易安上「恐怖襲擊」的稱謂,至少也要給他們所說的「恐怖襲擊」打上引號,以示質疑;否則就是存心誤導讀者,大有助紂為虐之嫌了。

--轉自《中國人權雙週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