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期再生能源推廣目標 略升
【大紀元1月16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黃巧雯台北16日電)經濟部今天宣布上調民國119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至1萬3750MW,增加1248MW,又以太陽光電從3100MW增至6200MW最多,預估光是太陽光電可增加3100億元商機。
經濟部能源局依據再生能源發展條例規定,檢討各類再生能源推廣目標,主要考量技術成熟可行、成本效益導向、分期均衡發展、帶動產業發展及電價影響可接受等原則。
短期部分,經濟部微調103、104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略降至4144MW(百萬瓦)、4514MW,其中103年分占裝置容量、發電量10%、4.5%。
不過經濟部新修訂的民國104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目標847MW,較103年607MW成長240MW;陸域風力發電可望從今年714MW,104年增至814MW。
觀察長期目標,經濟部將民國119年再生能源推廣目標調整為1萬3750MW,占整體裝置容量、發電量25%、11%,較原目標提高1248MW。
值得注意的是,太陽光電推廣目標量提升為6200MW,較原先3100MW翻倍成長。
經濟部能源局能源技術組組長蘇金勝指出,雲林、屏東等部分土地下陷及農地汙染地區,面積合計約13.1萬公頃,以4%土地面積設置太陽光電計算,估計可增設1倍裝置容量。
經濟部表示,以太陽光電裝置容量投資成本估算,1MW約1億元;由此推估,119年太陽光電裝置容量目標增高3100MW,預估可增加投資3100億元。
其他像是風力發電及地熱能的119年推廣目標量維持不變,分別為4200MW及200MW;生質能、水力發電則分別因料源問題及國內開發潛力等因素調整為950MW及2200MW;海洋能及氫能燃料電池由於技術尚未成熟,暫不列入推廣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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