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5日報導】(中央社記者楊淑閔台北5日電)行政院農委會漁業署署長沙志一今晚表示,恆春籍蔡田號漁筏3日遭菲國扣押,已聯繫菲國協助船長蔡波腳傷就醫,也會派員協助以行政處分處理,過去案例罰金約5萬美元。
漁業署今晚召開臨時記者會,沙志一說,蔡田號漁筏是廣大興案後第一件台灣漁船被菲國扣押的事件,24小時內的今天下午1時30分,就收到台灣的駐菲代表處傳真該單位所獲菲國的初步調查報告資料。
他說,根據菲方提供初步報告指出,漁筏在3日下午4時許,於菲國北部Batanes省Itbayat區Ditarem島北方距岸40公尺處遭逮捕,報告顯示船上漁具有釣具、空壓軟管、蛙鏡及魚叉等;船上漁獲物包括活龍蝦、海蛇、炸彈魚餌等,共36.7公斤。
沙志一說明,蔡波腳扭傷,已聯繫菲國協助就醫;也會派員前往菲國翻譯、協處後續事項,對照過去經驗,罰款金額5萬美元。
他呼籲漁民千萬不要進入別人的領海(12浬)作業,因為重疊經濟海域不包含領海,特別是這次事件進入別人領海,漁民千萬不要因此誤解可行。
他重申,台菲於6月已召開漁業會談第一次預備會議,會議結論有記錄,台菲漁船扣押事件希望朝行政處分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