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3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劉麗榮台北30日電)國家安全局長蔡得勝今天說,情報通訊監察是偵辦間諜罪的主要手段之一,至少需經3個單位審核,程序嚴謹,他上任後還沒簽發監聽票。
司法關說疑案牽扯出特偵組監聽範圍的爭議,立法院外交和國防委員會今天邀國安局長蔡得勝報告並備詢,蔡得勝報告前受訪作上述表示。
蔡得勝表示,這個事情和國安局無關,國安局也不知情。一般來說,情報通訊監察主要以監聽間諜罪為主,過去國安局破了25件間諜罪,情報通訊監察是偵辦的主要手段之一。
蔡得勝說,情報通訊監察程序相當嚴謹,至少要經過3個單位審核,包括調查局、國安局和高等法院,並經過12道程序,他從出任國安局長以來,沒有直接簽發監聽票,且監聽的實際執行也不是國安局。
蔡得勝進一步說明,國安單位一旦發現反情報線索,認為有調查必要,通常先交給調查局立案偵辦,調查局認為條件成熟,有必要運用監聽手段時,以調查局長具名向國安局提出申請。
蔡得勝說,申請案件到了國安局後,還要經過2單位審核,國內處先審核間諜要件審核;再交給第五處審核是否符合通保法,最後經高院專責法官審核通過後,同意國安局發監聽票,後交調查局等執行單位執行,「監聽票的公文我要看三次、批三次,國安局沒有一個公文像這樣嚴謹」。
被問及特偵組監聽會不會過於浮濫、會不會害怕也被監聽?蔡得勝說,他個人認為,沒有犯間諜罪,不會被監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