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容器回收再利用 減碳效益大
【大紀元9月3日報導】(中央社記者魏紜鈴台北3日電)環保署資源回收基金管理委員會今天表示,台灣1年回收廢玻璃容器減碳量,約等於千座大安森林公園吸碳量。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資源回收基管會表示,1個600毫升重約480公克的廢玻璃容器,若經過回收並加入50%原生料再製成玻璃瓶,約可較以100%原生料製成的玻璃瓶,減碳0.4公斤。
台灣在民國101年廢玻璃回收量為約22萬公噸,若全部製成上述玻璃瓶,估計約可減碳37萬公噸,以26公頃的大安森林公園1年可吸收370公噸二氧化碳計算,相當於約1000座大安森林公園的吸碳量。
環保署說,在100年度起針對鋁、玻璃、紙、鋁箔紙、PP和PE等各式廢容器進行碳足跡盤查,範圍包含容器廢棄、回收到處理再生3個階段的碳排放資料。所得數據經與原生料碳足跡比較,結果顯示使用廢容器再生料,可減碳47%至85%,減碳效果相當顯著。
環保署提醒,民眾若能隨手回收使用過後的廢容器,並選購由再生料製成的產品,就可為環境創造資源永續循環及溫室氣體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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