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卞金峰桃園縣28日電)桃園縣環保局昨天深夜查獲樺安電子公司將排放未經處理的微黃色強酸性廢液,污染南崁溪。全案除重罰並移送法辦。
環保局指出,全案除將依違反水污染防治法規定,至少重罰新台幣19萬5000元外,還會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業者不但得遭受罰款處分,還會遭追究刑事責任。
對於廠方環保專責人員未善盡管理責任,環保局也一併依「環境保護專責單位或人員設置及管理辦法」,追究環保專責人員的責任,並報請中央主管機關撤銷或廢止其專責人員合格證書。
環保局稽查科人員昨晚前往南崁溪沿岸巡查,發現南崁溪橋附近溝渠水質異常,以簡易試紙測試結果,ph值及銅濃度均超標,立即往上游追查約300公尺,發現樺安電子公司於放流口排放微黃色廢水,經採樣檢測結果,ph值1.6,屬強酸腐蝕性廢液,屬有害事業廢棄,其濃度足以影響人體健康及污染環境。
樺安電子公司設廠蘆竹南崁路,從事印刷電路板製造業,領有桃園縣政府核發的廢水排放許可證,卻將未經處理的強酸腐蝕性原水排出廠外,嚴重污染南崁溪,環保局認定屬任意棄置具腐蝕性強酸廢液行為,且足以傷害人體健康,決定將全案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