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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8日報導】(中央社記者徐卉台北28日電)台灣公視基金會27日公告總經理遴選相關事宜,條件需超越黨派並認同公共媒體理念及價值、有能力提升收視表現、改善節目品質等。
公視基金會第5屆董事會25日召開第3次董事會議,會中就總經理遴選條件進行討論,並決議通過總經理遴選相關事宜,公視基金會27日晚間已公告總經理遴選相關事宜。
公視基金會表示,公視總經理遴選條件有4項,需要超越黨派並認同公共媒體理念及價值;具經營管理電視或其他媒體之優秀專業能力及經驗或具企業成功經驗且對媒體經營有興趣者;有能力提升收視表現,改善節目品質,拓展觀眾的國際視野,製作介紹台灣生命力並能吸引國際觀眾之節目;符合公視法第25條相關規定。
公視基金會新聞稿指出,本次總經理遴選將由全體董事進行遴選,遴選過程並邀公視企業工會代表4名列席,遴選過程將分2次會議進行。第一次會議之目的在於選出面談人選;第二次遴選會議將進行面談,並於面談後產生總經理推薦人選。其後將由董事長依公視法相關規定,向董事會提名此一人選,經同意後聘任。
公視總經理遴選作業自即日起接受個人自薦、董事及各方舉薦方式應徵,候選人需填寫「公視基金會總經理候選人表」,內容包括個人簡歷、媒體與企業經營相關經驗、對公共電視之理念以及實踐方法、推薦信函等,要在10月14日下午6時前送件或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