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灰色收入一年達6.2萬億 占GDP的12%
【大紀元2013年09月24日訊】(BBC報導)財新網雜誌《新世紀週刊》刊登題為「收入的真相」的專稿稱,2011年中國灰色收入達到6.2萬億元人民幣,約占GDP的12%。
專稿援引一項全國城鎮居民家庭情況調查稱,中國灰色收入主要集中在部份高收入居民,並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說明腐敗對社會的影響面在擴大。
調查還說,頂層家庭的收入是底層家庭的20倍;社會保障向高收入者而非低收入者傾斜。
這項調查是基於2012年對全國27個省份市、縣、鎮、建制鎮的城鎮5344戶城鎮常住居民的家庭情況和最新統計數據,由中國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會收入分配課題組發佈。
研究結果顯示,估計2011年城鎮10%最高收入家庭的實際人均收入約為18.8萬元,是統計收入的3.2倍。
三大看點
基於2012年調查數據,作者完成了新的研究報告,得出三大發現:
1.灰色收入為6.2萬億元,約占GDP的12%,集中在部份高收入居民,並有向某些中高收入階層蔓延的趨勢,說明腐敗對社會的影響面在擴大。
2.城鎮居民收入基尼係數為0.501,城鎮10%最高收入家庭的收入是城鎮10%最低收入家庭的20.9倍,遠高於官方統計的8.6倍。
3.相對收入差距有所縮小,但絕對收入差距和灰色收入總量仍繼續擴大。
文章在分析調查結果傳達出的幾個重要信息時說,灰色收入進一步膨脹,以及從最高收入家庭向中高收入家庭擴散的趨勢並不是一個積極現象。
文章說,這可能也意味著腐敗之風向全社會擴散,意味著維持社會正常分配秩序的法律制度有進一步瓦解的危險。但這絕不意味著所有居民共同從腐敗中受益,受益者仍然是少部份有尋租機會的人群,他們在中高收入階層中也只是一部份人。
腐敗蔓延
文章說,這種情況導致的居民收入比重上升,說明國民收入總量中來源不明收入(灰色收入)繼續增加,通過隱秘的途徑流向少數人的腰包。其主要部份既不是勞動報酬,也不是通過正當途逕取得的其他生產要素(資本、人力資本、土地等)報酬,而往往是以權謀私、錢權交易以及其他類型尋租的結果。這意味著收入分配格局混亂,腐敗情況非常嚴重,必須認真應對。
就在《新世紀》刊登有關中國灰色收入報告的同時,《南方都市報》報導稱,廣州市國營白雲農工商聯合公司經理張新華涉嫌嚴重經濟違紀被立案查處。
該報引述廣州市紀委通報稱,張新華通過賤賣國有土地、物業收取私人老闆巨額賄賂,涉案金額約3.4億元。
報導還說,該案為廣州近十年來查處單個幹部涉案金額最大案件。
體制問題
《新世紀》文章在分析過去幾年灰色收入膨脹的原因時稱,這一增長趨勢與2009年-2010年政府實行的過於寬鬆的貨幣和信貸政策,以及大規模政府投資有關。
文章說,在公權力缺乏制度約束的情況下,政府大規模介入資源配置,是導致公共資金流失、腐敗氾濫的重要條件。
文章認為,收入差距過大和分配不公主要是體制原因造成的。其中,公共資金管理不善、資源性和壟斷性收益分配不當、要素市場缺乏規範、行政壟斷扭曲分配、公權力缺乏有效監督、公共服務部門腐敗高發等六方面的問題最為突出。
文章最後說,解決這些問題,除了使用一切必要的行政手段反腐,還需要以漸進的方式堅決推進經濟、政治和社會體制改革,推進法制化和民主化建設,形成公眾對權力的監督機制,從根本上消除腐敗產生的基礎。
(責任編輯:李文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