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曉輝】薄熙來被沒收的資產不值一提
【大紀元2013年09月23日訊】 9月22日,濟南中院對薄熙來進行了一審宣判,薄熙來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三項罪名成立,決定執行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薄熙來到底有多少個人全部資產?
根據宣判書所言,扣押、凍結在案的受賄所得贓款贓物及用於抵繳受賄所得贓款的被告人薄熙來的財產共計折合人民幣20447 376. 1 1元依法上繳國庫;貪污所得贓款人民幣500萬元依法返還遼寧省大連市人民政府;其餘部份作為薄熙來個人財產依法予以沒收;法國的別墅也將繼續追繳,並予以沒收。如果說那2千多萬和500萬還有據可查,那麼「其餘部份」卻似乎在判決書中找不到依據,讓人一頭霧水。
這「其餘部份」的資產到底有多少?既然在宣判書上無法求證,我們不妨將此前外界釋放的相關信息加以整理,或許能得出一個大致的數額。薄的個人資產應來源於以下幾個方面:
一、受賄所得。據9月22日《大紀元》披露,一名曾在中共內部從事敏感職業、也是大連薄熙來圈內的知情者稱,中共紀委、檢察院掌握的向薄熙來夫婦行賄的人不下幾百人,行賄金額在100萬以上的也有200多人,已經查證的薄熙來受賄金額不少於11個億,這還不包括其妻子谷開來借用薄熙來的權力巧取豪奪的更多不義之財。他還進一步指出,大連億達集團的孫XX(化名)是薄熙來最大的錢袋子,他向薄谷夫婦行賄的金額不低於1.5億。
二、貪污所得。前述知情者還透露,薄熙來在大連時就有個小金庫,小金庫的資金主要供主是土地開發辦的鄭惠、張國安以及董偉、金建利等人。薄熙來從市長升任市委書記到離開大連擔任遼寧省長,臨走時並沒有將小金庫的現金和收支情況交給接任的市長或市委書記。至於小金庫中有多少資金,沒有人說得清。
三、重慶「打黑」所得。薄熙來在重慶打黑期間,成百上千的「涉黑」組織被牽連,累及成千上萬人,其中有不少民營企業和民營企業家,而從他們手中沒收的數百億資金去向不明,據悉,重慶財政局只收到9個多億,恐怕當時作為一把手的薄熙來難逃干係,究竟有多少落入了薄之手,中共即便查出來,也不敢公佈出來。
四、盜賣法輪功學員器官、販賣屍體所得。諸多證據業已證明,薄谷夫婦首開並長期參與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並販賣屍體的罪惡,並由此帶來巨大的利潤。早前日本《朝日新聞》曾報導,薄谷夫婦向海外轉移60億美元巨額資產。
此外,今年2月路透社曾報導來自一位薄熙來家的朋友的消息說,當局從薄熙來北京的家中找到2270萬元人民幣,不知這是受賄還是貪污其它辦法所得?顯然依靠薄的工資是絕無此巨款的。
由上可知,薄熙來的個人資產絕非中共法院公佈並沒收的2千多萬,而是數十億、數百億,2千多萬根本不值一提。而讓中共高層將薄的個人資產縮水的根本原因就是為了掩蓋隱藏在背後的諸多罪惡,因此說審判是一場鬧劇,說沒收其全部個人資產滑稽一點也不為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