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清心】薄熙來被重判了嗎?
【大紀元2013年09月22日訊】薄案一審22日宣判:其被控3項罪成立,數罪並罰,被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沒收全部財產。濟南中院判決書所認定的3項罪中,「受賄罪」居首,判處無期徒刑;犯貪污罪,判刑15年;犯濫用職權罪,判刑7年。按數罪並罰量刑,薄熙來被判處無期徒刑。
薄熙來的無期徒刑是被重判了嗎?若僅從經濟犯罪的法律量刑上看,薄案和刘志军案有個比較:刘志军是受贿6千万元,判死缓;薄熙来是受贿2千万元,判无期,顯然對薄熙來是重判了。從官方只控告和認定了薄熙來的3項輕罪看,薄熙來獲無期徒刑可以被解讀為從重處罰,這是中共高層對薄熙來翻供、不配合的警告和反擊。如果把薄案判決作為政治鬥爭的產物看,這個判決結果對於挺薄的左派們,尤其是薄背後迫害法輪功的江派「血債幫」,就顯得重了,遭到當頭一棒。「無期」可以說是出於習近平陣營的政治需要,是中共高層兩派政治博弈的結果。
但是,如果薄案作為法治上的司法案例,就一點也站不住腳了,因為公訴罪與薄實際所犯罪行存在極大懸殊,治罪當然顯失公平,最後量刑不但不重,而是大大輕判了,輕得離譜。薄熙來更大的罪,包括各起命案、政變謀反、特別是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都沒有公佈。包括薄熙來真正受賄數字,都大大打了折扣。據知情人揭,中共紀委、檢察院掌握的向薄熙來夫婦行賄的人不下幾百人,行賄金額在100萬以上的也有200多人,已經查證的薄熙來受賄金額不少於11個億,這還不包括薄谷開來借用薄熙來的權力巧取豪奪的更多不義之財。而判決書裡只認定了2千萬贓款,即使全部被沒收了,和薄家擁有的巨額家產相比,那只不過是一個零頭,九牛一毛而已。
眾所周知,薄熙來案的要害,是背後的以江澤民為首的「血債幫」犯下的迫害法輪功、特別是「活摘器官」罪。薄熙來主政大連、遼寧期間,跟隨江澤民迫害法輪功。有錄音在網上流傳,薄熙來承認他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是聽命於江澤民的。薄熙來任遼寧省長後,把王立軍從鐵嶺公安局提拔到錦州公安局任局長。王主持的錦州「現場心理研究中心」涉嫌有數千名法輪功學員被用做器官移植等人體實驗而遭虐殺。
中共迴避薄熙來上述的真正罪行,怕曝光後引爆中共自己。但是,薄熙來的反人類罪根本無法掩蓋。9月9日,加拿大安大略省最高法院宣佈將展開對薄熙來案的聆訊,薄被控的罪名是反人類罪行中的「酷刑罪」。事實上,自2004開始,薄熙來已在12個國家被以群體滅絕罪、反人類罪和酷刑罪起訴,並在2007年澳洲紐省高等法院被缺席審判,裁定原告法輪功學員潘宇勝訴,薄熙來被控「酷刑罪」成立。
薄案落幕,中共現高層就真輕舒了一口氣,躲過一劫嗎?非也。因薄熙來所犯罪行,實質上也是中共所犯罪行,所以在薄案中,從始至終貫穿了中共「真掩蓋假審判」的作秀把戲。為保黨不垮臺,中共高層忍氣吞聲,不情願但仍包庇薄熙來。儘管如此,薄熙們來也注定不會買賬。習近平陣營對薄派,還有其幕後老虎也將不得不繼續清洗,否則會有難以預料的麻煩。
事實上,薄熙來犯下的那些沒有被控告的真正罪行,不用數罪並罰,就夠得上死罪。僅從所犯反人類罪行中抽出幾個迫害案例治罪,薄熙來就「死有餘辜」。薄案遠沒有畫上句號,當局不敢越雷池一步的拿捏判決,顯然是顯失公平,枉法判決,這在法律上都是無效的,薄熙來的真正罪惡遲早要被清算。
掩蓋薄熙來真正罪惡如此判決,不但不能息事寧人,恐怕後遺症更大,絕對救不了中共的命。如果後面的反腐打虎還是像薄案這樣「照方抓藥」的話,魚死網破的雙方,都會隨中共這條正在下沉的破船一同葬入海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