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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學者:財產申報 沒能力抓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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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0日報導】(中央社記者葉素萍台北20日電)監察院前財產申報處長洪國興曾說,財產申報法上路20年,近百萬人次申報財產,「竟連一個貪瀆個案都無法發現」。

監察院統計,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82年施行至今,故意申報不實比例已從初期的30%至40%,逐年下降,近年申報不實的比例維持在5%至10%左右。

雖然申報不實比例在下降,不過,曾任財申處長、現為實踐大學資訊管理學系副教授的洪國興7月間在監察院一場研討會上,卻點出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制度的困境。

洪國興當時點出,包括前總統陳水扁、前行政院秘書長林益世、台北市議員賴素如,他們向監察院申報財產次數10餘次,但是,長達10餘年的申報過程,並未直接或間接地發現有一點點的貪瀆跡象,其貪瀆案的爆發與財產申報,沒有任何關聯,「顯示財產申報制度是毫無能力可以發現貪瀆的跡象」。

洪國興說,財產申報每年約6萬人次,20年來,全國公職人員近百萬人次,竟連1個貪瀆個案都無法發現,但公職人員貪瀆案確實發生。

洪國興認為,財產申報查核,如果只查財產「餘額」,而不查申報日前後的「流量」,包括銀行存款或匯款,難以發掘申報人不實申報。

他說,「餘額」可以經由申報人有目的佈局,達到不被注意的效果,但是,凡走過必留下痕跡,財產的取得與處理必留下軌跡,如果能了解其財產流量,例如,申報日前不時有上千萬大額存款進出,申報日當天存款餘額只剩百萬元,或者,申報日前後有多筆不動產在名下,申報日當天卻只有2筆,從中可以判斷是否刻意規避、隱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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