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9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針對超商、連鎖賣場、檳榔攤、雜貨店等場所,台北市衛生局以外觀年輕、年滿18歲之大學生身著高中制服喬裝測試,結果發現近五成業者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青少年。衛生局表示,依〈菸害防制法〉規定,販賣菸品給未滿18歲之人,違者最高可罰5萬元。
衛生局健康管理處處長林莉茹指出,這次共測試330家,合格約占五成(50.6%),其中檳榔攤60家最差,合格率占15%;大型超市與一般商店24家,合格率占33.3%;便利商店246家,合格率占60.9%。而便利商店中以萊爾富合格率最低占38.2%、全家合格率最高占71.1%。
測試結果顯示,菸品販售人員對消費者外觀及年齡警覺心不足,對身穿制服學生未多加注意,對外觀年輕消費者也未確認年齡。林莉茹表示,測試過程發現,部分業者為規避取締故意不開發票,也有部分店家希望學生脫掉制服,才願意販賣菸品。衛生局已針對這些測試不合格店家加強輔導,並列為稽查重點場所。
自2009年至2013年,衛生局已裁處181件,便利商店118件最多,其次為一般商店及雜貨店35件,檳榔攤26件。依據衛福部國民健康署「青少年吸菸行為調查」結果顯示,台北市青少年取得菸品來源以便利商店與超商43.7%(全國35.9%)最高,其次為雜貨店與傳統商店33.0%(全國34.4%)、檳榔攤12.1%(全國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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