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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評
【大紀元2013年09月12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翠玲台北報導)環保署12日發布修改「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修正重點包括水庫集水區依水質敏感度分成第一級及第二級水庫管理,而低汙染工廠在第二級水庫集水區設廠,免實施環評。
環保署綜合計畫處長葉俊宏表示,目前全國有96座水庫集水區,屬內政部公告重要水庫集水區者、100%公共給水者、符合甲類水體及位於第一級水庫集水區上游者,列為敏感性較高的第一級有75座,其他21座列為第二級。
葉俊宏強調,未來在第一級水庫集水區內,申請開發面積在500平方公尺以下,或累積開發面積在2,500平方公尺以下工廠,已無法免去環評。高汙染工廠無論開發面積多寡都須經環評,低汙染產業比照現行規定,因此,在第一級水庫集水區規範將更嚴格。
葉俊宏說,在第二級水庫集水區,有汙染性工廠維持現行規定,低汙染工業則放寬標準免環評。如灌溉用的大埔、劍潭、頭社水庫,和工業用的鳳山水庫周遭開發都將獲解套。
台灣水資源保育聯盟發言人陳椒華表示,環團對環署的修正案並不滿意,也對農委會修正〈水保法〉及內政部修訂「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則」不滿,將於14日下午到內政部抗議。◇
(責任編輯: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