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金平立委資格 中選會函立院註銷
【大紀元2013年09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吳旻洲台灣台北報導)對於國民黨考紀會決議撤銷立法院長王金平黨籍,內政部政次蕭家淇11日表示,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規定,20天內王金平若沒有向廉能委員會申訴,中選會將在收到王金平喪失黨籍證明書後,函請立法院註銷立委資格,收到回函15天內再由中選會公告遞補名單。
而11日晚間中選會也證實,已收到國民黨的王金平黨籍喪失證明書,隨即發函給立法院,註銷立委名籍。
中選會副主委劉義周指出,以近年因〈會計法〉修法爭議的台聯前立委林世嘉為例,林世嘉遭開除黨籍後,12天內沒有提出申覆,因此台聯即發文中選會通知開除黨籍一事。不過,法律沒有規定,立法院在多久時間內一定要回函。
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73條規定,不分區立委自喪失黨籍之日起,由中選會函請立法院予以註銷,遺缺除以書面聲明放棄遞補者外,由該政黨登記的候選人名單按順位依序遞補。◇
(責任編輯:明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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