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13年09月01日訊】8月29日北京朝陽區檢察院在官方微薄說,在北京首都機場引爆自製爆炸物的山東訪民冀中星已被依法提起公訴。聲明說,冀中星於2013年7月20日晚18時許,攜帶自製爆炸裝置,在首都國際機場三號航站樓二層國際旅客到達B出口處,引爆自製爆炸裝置。事件造成冀中星本人重傷且左手被截肢,同時造成一名民警輕微傷。
冀中星的辯護律師劉曉原週四亦發佈微薄稱,經向朝陽區檢察院打電話核實,「冀中星案件已在今天移送法院起訴」,且「在審查起訴階段,檢察院沒有聽取辯護人意見,對辯護人申請對冀中星當年毆打致殘案調查取證也視而不見」。
劉曉原此前曾對媒體表示,冀中星明確對他表示爆炸是事故造成,並非他的本意。他到首都機場的目的只是散發印有他訴求的傳單,希望引起更多人關注他的遭遇。警察試圖阻止他時,試圖以自制的爆炸物阻止警察靠近,沒想到在把炸藥從右手轉至左手時,不小心拉著了引線。
真正引起網民重視的是,中新網8月30日電,北京朝陽檢察院30日中午在其官方微博發佈三點聲明稱,冀中星一案的《起訴書》及新聞通稿中均未提及「過失爆炸」。據核查,「過失爆炸」該信息來源於辯護律師而非朝陽區人民檢察院。聲明最後說,《京華時報(微博)》就今日14版《檢方:冀中星倒手炸彈不慎引爆涉嫌爆炸罪被公訴》一文中的失實報導已刊登聲明。
正是中共這種慣用的闢謠,和要求媒體道歉的做法,恰恰反映出事件背後隱情的存在。
一個坐輪椅的殘疾人,他是怎麼殘疾的?他為甚麼要到北京首都機場發傳單?他傳單上說的是甚麼?他為甚麼一直提醒周圍的人和他保持距離他手上有炸彈?他何將炸彈一直持在手中而不扔出去?他講述自己遭遇的博客為甚麼被關閉?《京華時報(微博)》為甚麼刊登道歉聲明?中新網強調朝陽檢察院《起訴書》中未提及「過失爆炸」是要掩蓋甚麼?
還是讓我們來看看冀中星博客上怎麼說的:「我叫冀中星,男,漢族,1979年12月1日出生,住山東省菏澤市鄄城縣富春鄉大冀莊村,小學文化。」冀中星在2006年發表的博客中稱,2005年6月28日2時許, 他在廣東東莞騎摩托車搭乘客龔濤去厚街新塘,途中遇到警察巡邏查車,遭到治安隊員持鋼管追打,造成腰椎體骨折導致完全性癱瘓,完全喪失勞動能力。
癱瘓後的冀中星就開始了漫長的上訪之路,經過多年、多次、多部門上訪都不能徹底解決問題。善良的律師有心幫助他打官司,但迫於壓力也未能如願。他失去勞動能力而生活困難,心中的冤情無處申訴,他去首都機場無非就是要引起人們的關注,這一點從他在機場表現可以看出,目擊者說:「那個男的多次喊著躲遠點,我有炸彈 。」「我有事說,我有炸彈,躲遠點」。
但現場並無人員理會,最終釀成了悲劇,爆炸雪上加霜地使原本就下肢癱瘓的冀中星又左手被截肢,不僅先前的冤案得不到解決,反而又加上不知會判多少年的刑期,可憐之至。
人們在責怪冀中星不該在機場採取這種極端手段的同時,不禁要問,究竟是誰造成了這一切?如果冀中星沒有遭到警察巡邏治安隊員的鋼管追打致完全性癱瘓,如果中共的官員能在事後及時處置打人的凶手,如果冀中星能及時獲得醫治和賠償,如果中共官員不去掩蓋事實真相去關掉冀中星的微博,如果檢察院能聽一聽冀中星辯護律師的意見,如果中共能允許媒體的監督而不是卑躬屈膝的道歉……
如果真的能實現,那中共就不是中共了,中共就是本質就是殘暴地鎮壓百姓,然後再用謊言掩蓋其罪行、欺騙不明真相的百姓。中共是百姓的禍害,是製造社會不穩定的禍根,只要中共在一天,百姓就不得安寧,就冤情遍地,就無處申冤。冀中星的遭遇就說明了這一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