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傷害不是一告了之 五招讓您勝數大賠得多
【大紀元2013年08月07日訊】(紐約訊)遭遇車禍受傷、工作場所受傷、醫療事故、受到警察不公對待受傷害,這都屬於意外傷害案件。意外傷害律師李國宇表示,受到意外傷害的人,應當追求物質和精神上的補償,但是切忌草率行事,不能「一告了之」,要找到專業的意外傷害律師,拿出好的索賠方案,才能增加勝數和賠償額,不讓自己白白受傷害。根據自己多年從事意外傷害索賠的經驗,李律師認為意外傷害索賠要成功,有五個要點。
告得及時
如果受到傷害,應該趕快找律師。李律師說:「前面很重要,因為證據馬上就會不見」。比如發生車禍時,如果對方把車修理好了,就沒有辦法照相了。告得及時還有一個好處,就是如果有現場錄像的話(比如路邊店家的錄相機、警察局的攝影頭等),可以盡快通知人家不可以洗掉錄相,否則的話,監控錄像都是循環的,隔幾天就會洗掉,就有可能會丟失重要證據。
此外,如果告的是政府,要在90天以內通知政府,當事人自己來做是不可能的,需要專業的律師在90天以內給政府發出索賠通知(Notice of Claim),而且向政府索賠的案件還要在指定的時間期限內完成。
知道要告誰
意外傷害律師這一行有一個專用術語,叫「深口袋原則」(deep pocket),可以確定要告誰:一是看對方的責任,二是要知道對方是不是有錢,如果對方沒有錢告也沒有用,只能自認倒霉。律師可以判斷責任方,也有能力去查對方有沒有錢,如果存在多個可以告的對象時,也可以通過這些調查知道誰應該成為被告,免得當事人受到傷害還空忙一場。
李律師接手的一個案件,是按摩店的女工在被警察追時,被警察推倒(不知是故意還是無意所為),導致當事人受傷嚴重。通常這種情況下,都是告紐約市政府(警察),李律師判斷店主也對女工的受傷負有責任,所以決定將紐約市政府和店主同時告上法庭。
索賠多少?
意外傷害案件的律師費和其他案件的律師費不一樣,是從賠償額中拿三分之一當律師費,當事人不需要自己支付費用。李律師表示,律師不會白拿這三個之一,專業的律師可以讓案件增值,所以一定要找到好的律師。
意外傷害發生以後,一般保險公司都會打電話給當事人,提出一個賠償金額,希望了結案件。當事人自己沒有辦法知道案件的價值,但是有經驗的律師會知道。李國宇律師說:「我們可以對案件進行估價,綜合當事人受傷害的情況、對方的責任等多種因素評估出索賠額,不讓當事人吃虧。」
到哪裡告?
意外傷害案件上訴的地方不一樣,結果和賠償金額也會不同,有些案件可以選擇在聯邦法院上訴,有些官司可以在州法院打,不同的情況要選擇不同的法院。聯邦法院一般比較快,州法院的時間要長一些。
最關鍵的是,專業律師知道不同法院陪審團的特點,因為意外傷害賠償金額是由陪審團決定的,所以摸透陪審團的脾氣是至關重要的。李律師表示,在紐約打意外傷害官司,布朗士(Bronx)的陪審團給的賠償額一般都比較高。
誰能當證人?
意外傷害案件不只是要證明對方的責任,還要證明受傷程度,所以要用到更多的證人,要做更多的口供證詞(deposition)。有些情況下,還要專業的機構或人員出示醫療報告,甚至出庭向陪審員展示受傷害程度。有經驗的意外傷害律師和相關領域的專家長期合作,可以知道哪些專家可以當證人出庭,幫助當事人。
李律師提醒華人,中國人講「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太小的事情不值得打官司。所以如果傷害很小,就不要勞神找律師了。如果確實受到較大的傷害,可以聯繫李律師諮詢,電話:212-566-5509,地址:35 East Broadway, Suite 503, New York, NY 10002。
(責任編輯:鐘鳴)